Re: [其他] 地上權

作者: mt580 (K.R )   2019-06-08 23:19:25
結果一審在簡易庭~~判決日期一直改
然後法官很可笑問出庭的共有人~~~是否願意賠償地上權人
當然大家不可能陪阿!! 怎麼有這麼離譜的判決??
然後我方律師居然沒有當面提出辯駁! 反而說了一句令人無言的話語~~
說什麼"法官怪怪的..不到五分鐘就決定此案不用理賠~~並預計6月底判決出爐"
我方律師當面沒辯駁..事後才要書面資料給法院?? 有沒有遞交給法院誰知道??
還單方面告知~~轉述判決應多少賠地上權人~~這是再演哪齣? 這很明顯都安排好的橋段!!
況且我方律師還收了兩案的錢~~地上權一案!! 所有權一案~~
主張所有權和地上不要在同一土地上! 或是你要所有權在地上權上面~那要補償金阿
這些通通沒有!反而順其他共有人的意思~~如此草率判決~~真令人無法苟同!!!
為何當初判決日期為何可以一改再改?? 後續的判決十分不公平阿
不知該如何再上訴? 換律師?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建議!! 麻煩能予告知~~ 感謝!
※ 引述《mt580 (K.R )》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親戚於20幾年前於某地上,有數個持分共有人,其中舅母設有地上權
: 經法院判決為"無租期"無租金"之地上權~ 一直持續至最近
: 問題:
: 1.去年該地的其他共有人欲進行分割,那是否賠償地上權人?
: 2.若有賠償其金額如何計算??
: 3.其近年因設有地上權導致地價較地而購地,舅舅取得部分所有權
: 那若其他共有人執意要將地上權人和所有權人混同,是否得宜?
: 為何不是其他共有人分到地上權所設定的土地上? 而我方該如何處置好?
: 4.若我方律師認同對方的立場,其他共有人補償我舅舅所有權,套在該地地上權的損失
: 那是否合宜!
: 5.若我方不認同此作法,那是否還有辦法補救?
: 先感謝各位能幫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還請能協助解惑~~感謝各位!!
作者: mt580 (K.R )   2019-06-09 07:57:00
原告不是主張833-1~是主張混同~唆使地上權人去買土地更何況833-1所主張種類和利用狀況~我方很充足!!已從民國20~30年就蓋有類似三合院的地上物~且有繳交水電費民國80幾年才去聲請地上權設立並獲取勝訴!如何終止地上權?所以原告主張民法833-1更本無法成立??憑什麼判決我舅舅和舅媽同地?何不是判其他共有人在地上權上法律只規定地上權和所有權人不可以是同一人~沒說夫妻不可?法官這樣草率判決~我方律師如此行徑! 這很明顯都談好了?更正~~剛剛有要到"民事陳述意見狀" 做下列補充確實主張民法833-1 但原告不是告"地上權人" 這主張如何適用另外地上物為建物有增建改建超過60年有一定經濟價值民法840也有明文規定...可見法官草草結案!! 意圖明顯~~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19-06-09 02:28:00
沒有可笑都很合理啊…不想了解拿錢換比較方便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6-09 00:10:00
不懂就去找懂的律師。如果連民法第833條之1都不知道的話,我也不曉得要說什麼?
作者: mt580 (K.R )   2019-06-08 23:48:00
當初地上權判決是無租期的~也獲得勝訴!所以沒存續期間問題?更何況金額談不攏~怎麼可能會去塗銷??民果八十幾年地上權判決確立勝訴~如今其他共有人欲分割!在理賠等金額談不攏的情況下~才訴諸法律的!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6-08 23:44:00
你們應該要先定地上權之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等地上權登記塗銷之後,再來分割。幾十年的東西,你要一步登天,又不肯付錢,當然搞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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