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關於求償問題!

作者: ing128499 (華華)   2019-03-28 00:35:09
※ 引述《ing128499 (華華)》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107/09/28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我(機車)脾臟切除、左肋骨7.8骨折、臉部撕裂傷、雙肺挫傷及撕裂傷、左膝後十字

: 帶斷裂
: 對方(汽車)無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當下昏迷!後續知道有報警,出院後才做筆錄。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我這邊只有強制險(我知道用不上)
: 對方有強制險跟第三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該地點無任何號誌
: https://i.imgur.com/LsASwa8.jpg
: 六、問題:
: 目前已經調解兩次都還沒和解。第一次是因為還有第二次刀要開所以沒和解;第二次是

: 為求償金額無法達到共識。(目前強制險的部分已經都先要求對方申請理賠了)
: 1、對方保險表示我強制險醫療金額度已經沒了,我後續的治療一樣可以跟對方求償嗎

: (目前還在休養,之後還有漫長的復健之路)
: 2、關於勞動力損失,我上網查了一些資料試算了一下不知道是否正確、合理?(如下

: 52000(月薪)*53.83%(勞保局殘廢等級對照的)*12(一年)*22.29306461(42的霍

: 曼係數)
: 3、目前已經回警局說要向對方提告,有再做了一次筆錄及確認資料,這部分是不是要

: 己去追警局那邊看案件有沒有送出?(怕吃案過了追訴期之類的事情發生)
: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我又跟對方保險聯絡了,對方保險也跟他們公司提出我求償的金額,再來我想聯絡當事人
(想要讓她再補貼不足的部分),可是我打給當事人說我打錯了,之後我又跟對方保險確
認一下電話號碼,發現我沒有打錯。
問題:感覺現在對方就是在躲我了,那我現在有個疑問,就是只針對「民事」和解,刑事
方面一樣提告可以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3-28 00:44:00
可但注意你簽的文件尤其是保險理賠到底是一部賠償,還是全部賠償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9-03-28 13:02:00
民事部分如果金額比較多建議還是請律師會比較好唷 不然如果和解的話效力範圍怕之後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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