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作者: foreverwhat (奇)   2018-11-04 17:23:49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8/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騎士駕駛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報警、做筆錄、現場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只僅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發為東西向各一線道道路
雙方皆為機車
我方綠燈直線行駛
對方突然由左側巷道出來跨雙黃線到我車道,欲直接右轉且未打方向燈,對面撞我機車左
後方後倒地,對方騎士摔車,車輛停止位置為路口中央,有路口監視器拍到車禍畫面
我這邊一開始是說沒受傷、機車無異狀,
但騎幾天覺得怪怪的
去機車行檢查說我的懸吊歪了要換
到隔週都有持續詢問對方狀況,
對方跑國術館復健無健保給付,
嫌強制險能理賠的不多
希望我出全數的醫療理賠費用及修車費用。
告知對方我機車也有維修
對方希望我先包個紅包再說...
我這邊是希望能出車禍責任鑑定之後
再來討論要怎麼理賠比較好
畢竟我覺得跨雙黃線到我前面又直接要右轉已違反交通規則,應該非全部都我責任。
對方告知會申請車禍鑑定圖之後就沒有消息
7月多警方告知對方控訴過失傷害,至警局作完筆錄後已收到刑事傳票尚不知是否有連帶
提告民事告訴
六、問題:
有上網看一下
就算對方有違反交通規則
但只有我有1%的責任歸屬過失傷害就會成立?
傳票上是寫若已和解
“經告訴人提交撤回告訴狀及和解書即可毋庸到庭”
那如果未和解直接至偵查庭是會開和解庭
還是直接走判決程序呢
目前是想說和解也是要錢
跑罰院要錢還要請假
且不知是否還有民事訴訟
若和解的話是否刑民事皆無法再告?
若依版上先進的處理方式
會選擇和解還是跑偵查庭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