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請問我該怎麼做?

作者: zyc5566 (力歪吸五六)   2018-11-02 01:38:42
近幾天,對方突然很關心這個事件,
甚至請我開個條件雙方能否和解。
但也一直要求各退一步,
初判表還沒拿到,
但車禍當下的目擊者與報案人有找到了。
因之前對方態度惡劣,
甚至事發至今一句關心或慰問都沒有,
原本是打算告到底,
但因對方近幾天突然很積極想要和解。
我想問我目前的狀況應該怎麼算求償金額。
醫生是說至少還要休息三個月,
復健說至少一年至兩年才有辦法恢復左手腳的狀況。
因腦震盪,平衡感變很差,
頭部也常常不自主的晃動。
從事發到現在,
我與女友(後座乘客)精神、睡眠狀況一直很差,
女友不太敢騎車,而我已經忘記怎麼騎車,
我以前經長期治療的憂鬱症也有復發,
常有輕生念頭,由精神科持續追蹤。
我女朋友雖是輕傷但臉部有留疤,
腳也要持續看診治療。
以下是我有單據的部分
急救當天病危通知書
加護病房與轉普通病房後的漱口水支出
住院時的看護一日2400
急診與住院醫療費用還沒結清 大約20000
含住院期間預計休息 4 個月 月薪38000
日間照護約每日1800
復健一次掛號費100
回診、復健交通費(計程車、火車)
之後還要看牙科裝假牙(一顆)、復健
以及傷到腦部的持續追蹤與就診
機車也全毀了
想請問大家,應該如何計算求償金額對雙方較為合理?
謝謝大家。
※ 引述《zyc5566 (曇)》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9/17
: 我方為綠燈直行機車、遵守交通法規並車速緩慢
: 對方為闖紅燈廂型車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我(機車駕駛)
: 顏面骨折、眼窩骨折、顱骨骨折、身上頸部臉部多處擦傷及撕裂傷、腦震盪、顱內當時診
: 斷有出血、下顎骨折(斷成三塊)、腦震盪
: 我女友(後座乘客)
: 臉部及四肢多處擦傷、左眉下撕裂傷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有報警
: 我的筆錄尚未製作完成,因還需要補上經治療的診斷證明
: 現場沒有被破壞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雙方皆只有強制險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當時我剛轉入A道路,
: 看見前方號誌為紅燈,
: 於是騎至路口紅綠燈後方停止,
: 才發現綠燈了,
: 於是眼神掃了一下路口並起步直行,
: 即撞上對方闖紅燈之車輛。
: (以下為女友描述,因我已趴在地上失去意識)
: 當下有人幫忙報警及救護車,
: 對方下車後嘗試破壞現場被我女友阻止,
: 我女友問對方為何闖紅燈而對方沉默。
: 附近並無經過車輛與路口監視器對方也無行車記錄器。
: 經急診醫院協助轉院治療手術後於10/3出院,
: 目前無法自理生活,
: 左手腳不太能控制且無力,生活無法自理。
: 期間對方有來醫院探視一次,
: 並且遇見我的伯父,
: 據旁人描述是我當時意識不太清醒,
: 對方有拿錢要給我,
: 我不收並且跟他說後續再談。
: 後來我女友幫我打給對方先談談賠償事宜,
: 對方的意思是人沒事就好,
: 不要什麼賠償都指望他,
: 並且解釋那句話的意思是人沒死就好。
: 出院後對方表明僅願意賠償住院與急救的醫藥費及看護費用與車損,
: 並且說自己70多歲了家中沒錢要我們可憐他。
: 與其他說詞。
: 10/10因搭車到急診醫院申請急診時診斷證明,
: 將對方姓名輸入Google搜尋即可發現對方名下有一家花店於是前往稍微談談,
: 對方完全無任何詢問我為何走路跛腳與其他傷勢,
: 並且用我的家庭狀況數落我一番,
: 以及年輕人應該多努力不要要求東要求西。
: (我方原本住院時要求賠償為醫藥費、車損、看護費用及無法工作騎車之薪水)
: 看花店位置位於苗栗縣苑裡火車站前市場旁,
: 並且店中擺設不差,
: 至少還有古箏跟書法字畫。
: 後續還要看神經科由醫生判斷左手腳是否會復原、是否需要復健,因目前無法使力與控制,
: 而下巴以後還要手術取出鋼板鋼釘。
: 六、問題:
: 想要請問對方態度如此提告需要多久,
: 要是對方完全否認闖紅燈是否有辦法讓他承認?
: 以及這樣過失傷害能提告嗎?
: 因為對方態度極度惡劣我們已經忍無可忍,
: 而且我後續還要持續治療與復健。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