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生離職

作者: zuyu0807 (gary)   2018-11-04 02:38:25
工讀生
工作滿兩個月未滿三個月
原本想說工作期間相處和睦
提出願意給老闆10至14天找人
後來經由老闆底下的店長
轉述做到這個禮拜天(今天)
但是店長態度惡劣
我也沒有在回應上同意做到今天
請問我適用於未滿三個月
可以不用預告直接離職不用上班
還是因為我前面願意給10到14天
現在他更改日期還在14天範圍內
我還是要做完今天的份才能離開?
勞基法直接離職我還適用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