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過失傷害

作者: noking7 (王韋)   2018-09-06 20:00:05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本年8.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受傷,有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我醒來已在醫院不知現場如何未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路邊直接迴轉,閃避自摔無碰撞
六、問題:
對方現在愛理不理的,都說保險公司會處理,是否先提告過失傷害,(前幾天有去派出所要提告,但員警叫我先去調解,對方保險公司說要等車鑑會的結果再談理賠)現在應該先等鑑定還是先去提告?
當初對方好像有跟現場員警說會處理,所以初判表上寫息事,這會對後續有影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9-06 22:57:00
版規提起過失傷害罪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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