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辦公處所偷錄音

作者: kidting (婷)   2018-07-20 05:38:57
事實經過:
警察A在執勤處所(非值班台亦非值班台內辦公處所)櫃子上方放置個人手機偷錄其他同
事間的談話,後來意外被同事B發現該手機。
1.該執勤處所是有門窗的密閉處所,通常安排兩位警察執勤,門窗通常都是緊閉的,除非
有民眾洽詢才會打開。
2.警察A有承認他偷錄音,但對於錄音的理由非常牽強,說是要錄另一名警察C是否有說他
壞話,但該警察C於手機發生當天並未上班,且與該警察A關係極為良好。
3.警察A亦有坦承他有偷錄音,且已經持續一星期以上。
問題:
想詢問有關上面這樣子的狀況,除B(已提告)之外被錄音到的同事是否可以對A提出告訴
?這樣的情況有符合構成妨害秘密罪嗎?
PS.辦公處所是否屬於非公開的處所呢?尋找法務部的相關函釋好像找不太到,麻煩大家
協助討論一下了^_^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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