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買奶粉寄倉 須限期領回

作者: steki (steki)   2018-07-17 21:49:15
事實經過:
因為要購買孩子的奶粉,至嬰兒用品店購買,
將遇到的促銷活動依購買時間先後分三波說明。
第一波:是買奶粉12罐送3罐
第二波:是買奶粉12罐送商品兌換金2000元(可換尿布或奶粉、嬰兒用品)
第三波:是買奶粉12罐送3罐
不管在第幾波購買時,店員都未告知要在什麼期限將奶粉取完,
商品兌換金用完。但近日,接到店家老闆的簡訊告知,要我在六個月之內,
將所有的奶粉取完(還沒有領的有11罐),商品兌換金1千多元用完。
所以我的小孩如果不能在短期內將奶粉喝完,
就會剩下很多罐過期的奶粉。
問題:
問題一:想請問店家可以這樣片面更改條款,限期我多久前要領完嗎?
問題二:店家讓我看,其它客戶在寄倉前,簽訂的切結書
(如果因為遷店或更改包裝,店家有權要求消費者限期領回商品),
可是我長期以來,都沒有簽過這樣的切結書,認知就如同店員跟我講的,
可以寄倉,沒有領取期限,負責人今天推說當初與我接洽的小姐已經離職,
並且今天已經告知我相關規定,如果我不能遵守,後果我要自己承受。
目前店家並沒有要搬離原址,商品也沒有要更改包裝,只是負責人要我限期領回,
可以這樣嗎?
問題三:負責人說,如果我不能限期領回,可以辦理退貨,
但去年10月購買的發票早已丟掉,如果要退我錢,須扣除消費稅5%。
我的癥結點在如果當初店家告知,要在限期內(例如六個月內)取完所有的奶粉,
我就不會購買,因為短期內喝不到那麼多,寧願一罐一罐的買,比較貴也沒關係。
是因為可以無限期,所以購買,但店家這樣片面告知新的規定,讓我不能接受,
想請問相關法律規定?
先感謝各位幫我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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