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妹的弟弟 今天去地院開了準備程序庭
回家後家人詢問他開庭內容(開的怎麼樣了?)
他說 審判長有請檢察官念了起訴內容 然後也有問了他是否認罪
他說他都認罪了 審判長也問了他學歷收入...等等的
審判長問他 希望怎麼判刑? 從輕量刑? 他回 是 希望能從輕量刑或緩刑
審判長問受害人希望? 受害人回從重量刑
後來審判長說8月7號宣判 不符合緩刑 他可以不用出庭 到時會收到判決書
就等簽名後離開了
問題:
他回來後說的不清不楚的 請他打給地院該股想再詢問為何準備程序庭後就等宣判了
手邊邊看到當時隨著傳票寄給他的 其中有張"刑事簡易判決處刑實益說明書"
便詢問了書記官
書記官說 他的是簡式判決 和簡易判決不一樣
問書紀官說兩者的差異是? 書記官說幫我們轉給可以回答我們的人
結果轉過去後也講的不清不楚 說不是他們能回答的
簡式判決 用這個關鍵字搜尋 真的幾乎沒有 搜尋到都是簡易判決
不然就是認罪協商
想請問 簡式判決指的是? 還有為什麼還沒判就講不符合緩刑?
和 到時還有上訴的機會嗎? (如果要上訴的話)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