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婚前買房問題

作者: wwwtpc (wwwtpc)   2018-06-20 14:49:04
※ 引述《MichelleHsia (北鼻我愛你:笨蛋不要來)》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婚前購買900萬房屋 登記為男方
: 貸款700萬
: 婚後男方自行繳房貸
: 請問如離婚女方可以要求700萬的貸款也有動用到家庭支出
: 請求部分所有權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離婚時,為婚姻關係消滅,可主張財產差額請求權,也就是雙方財產差距的一半.
而您所說婚後財產去償還婚前貸款,是可以扣回計算的,也就是婚後以薪水或投資理財所得
的財產去還貸款是可以主張為婚後財產
若是您主張是由您的財產(薪水,家庭支出)去為對方還貸款,還可以先主張扣回還給您.因為這是
你的財產, 這和前面講的差額請求權不一樣, 可以算作自己的錢, 為對方付的貸款當然可
以直接要回來
若是離婚為錢談不隴,卡在那裏, 若是選擇先離婚, 但記得最好兩年內若財產
關係還沒搞定,必須儘速上法院講清楚, 也就是訟訴拿錢
反正離婚是要公證的, 也可以考慮花錢請民間公證人把您的問題盤點清楚
我也不知您為何離婚? 若是家暴或個性十分不合等等,早點離一離好,錢還其次
若只是有外遇還是冷靜一段時間再看看,小小建議, 我的法律也只是還好, 建議多聽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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