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公然汙辱之反告疑問

作者: Raogo (Raogo)   2018-06-13 01:08:31
事實經過:
在ptt跟人討論時,疑似訟棍硬要提告,仔細看過好幾次對方要提告的點,我並不認為有
任何不合理、污辱性文字,因此我有很大的把握對方並不會成功。
問題:
但按照資料我還是必須出庭,而且因為屬於刑事案件,所以八成也無法主張被告人即為犯
罪所在地,雖然我是想跟他槓上了,但只有我花時間、金錢成本顯然不公平,我也查到假
如對方訴訟失敗我能反告對方。
那麼請問我應該要甚麼時後反告呢?該向哪個法律人員提告嗎?要用甚麼法條來告?
如果他真的敢告我而且告訴失敗,我會想像有篇文章一樣
「賠償原告精神慰撫金新臺幣(下同)10萬元,及自 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翌日起至清償日
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要求對方付精神慰撫金給對方一個教訓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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