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賠償問題

作者: whatarewords (Nameless)   2018-04-17 16:38:19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7/04/1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似乎有挫傷,有搭救護車到醫院,無住院
我方腳有挫傷,並無到醫院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對方和計程車司機都有做筆錄,現場有無被破壞則是不清楚。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無聯絡保險公司。
據對方說機車並非自己所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家人喝酒搭計程車回家,半途想吐,結果在紅燈開車門時撞到隔壁的機車騎士導致其摔倒
,當晚去派出所領回家人,對方救護車送醫後似乎無大概,當天就會派出所筆錄了,但是
並不願意和解...有表示願意付醫療費,修理費及請假薪水,但是對方堅持說要回診,也不
願意提供住所給予探視或是陪同回診,計程車當下給了一些錢賠償。對方機車據計程車司
機說似乎是龍頭歪掉。
六、問題:
第一次處理車禍的問題...我們身為肇事方並不是沒有誠意,但是不能明白對方遲遲不願和
解的用意...怕獅子大開口。
所以想問問各位比較專業的鄉民,大概和解金範圍算合理?
最糟的情況可能刑事易科罰金一個月三萬左右加上對方收據證明賠償覺得應該3-6萬左右

似乎可以查詢民事賠償案例...但不太明白如何使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4-17 20:53:00
所以你們願意賠到六萬嗎?
作者: whatarewords (Nameless)   2018-04-17 23:40:00
對方拿得出收據...還是會賠...但是不能明白對方遲遲不願和解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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