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7.09.2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做筆錄(現場寫的 沒去警察局寫 這樣算吧?!)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有保乙式
對方保30萬 第三人財損
五、事實經過:
我停路邊停車格
對方不知道怎麼開車 撞到我左後車門
板金凹了2塊
對方應該就是100%肇責
對方因爲有保30萬財損 所以現在全部賠償問題都丟給保險公司處理
對方保險公司也只說出修車費
其他代步車費用 還有二手車價減損費用... 都不賠
要就打官司 他還要跟我算折舊?!
可是如果對方沒撞到我的話 根本沒有什麼折不折舊的問題
打電話給肇事者
他也都說給保險公司全權處理
還說如果告上法院也是保險公司全賠 不關他的事...
六、問題:
修理車的費用是沒什麼問題 一翻兩瞪眼
問題在代步車費跟二手車價減損費
我大概計算了一下
這2筆要算的話也要10幾萬
現在就算打官司 對方也不怕(都保險公司賠)
還有什麼辦法可以繞過保險公司 叫對方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