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想請教一下警察局拘留的問題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7-10-10 02:37:07
事實經過:
小妹朋友的媽媽跑到隔壁縣市百貨公司發瘋,櫃姊報警。
被帶回警察局後警察打電話給小妹朋友,叫她來保釋她媽媽。
問題:
不保釋會怎樣嗎?
我看法律不是說24小時之後就會放出來嗎?
目前小妹朋友是希望她可以在裡面冷靜一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10-10 03:02:00
這應該是警方依照行政執行中即時強制以及警察職權行使法所為之對人的管束,最多24小時。
作者: WKT69 (橘淵雅)   2017-10-10 03:05:00
不是拘留,是警職法第19條的管束,通知家屬是必要的程序,最好的情況是家屬願意接回處理,如果不願意就待警方認定無危險、危害時終止管束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7-10-10 05:09:00
謝謝回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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