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房屋購買與斡旋金問題

作者: zzjames (OOXX)   2016-11-10 22:37:24
事實經過:
因為預備結婚,所以女友說他的教會朋友媽媽是房仲業,能拿到不錯的價格
所以我們就跟他說了A.B.C 3棟房子,該房仲也說不錯,但是要斡旋金才能談價格,
就直接匯款10萬元給他(僅在LINE上註明用途為斡旋金,沒有簽約)
但是該房仲以屋主說我們開價太低而不賣,也勸我們等等,會幫我們殺價
期間有介紹其他不是我所鎖定的房子,但我都說不要
之後A.B 2棟都賣出了 剩C棟 (該房仲都沒通知我們已賣出,是我去其他仲介問的)
而我父母又很急,就直接找了另一位房仲簽約C棟
(我只和他們提一下房子的事,他們就越過我去找其他仲介買)
現在我就和該房仲提說要,退回斡旋金,他卻說我這樣沒道義
要沒收我的斡旋金當他的服務費 (房價的2%)
問題:
1.該房仲能直接拿走斡旋金當服務費嗎
2.沒簽約,只有匯款證明和LINE對話,能提告把錢拿回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ELOEX (MELO)   2016-11-11 00:04:00
斡旋沒收只有在屋主首肯 但是買家反悔的狀況存證信函 寫明匯款用途以及因該仲介不力無法促成買賣故取消斡旋委託 明訂期限要求返換斡旋金話說約沒簽收據也沒拿 隨隨便便就拿十萬給人的你們心臟也真夠大的寄如果是連鎖企業還可以順便打個總公司 強調是該業務談不到你要的價錢又強要服務費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11-11 00:43:00
你們真是亂來,起碼事先做一下功課,知道要簽一下斡旋契約書之類的。那種業務根本就是亂搞,建議由懂這方面實務人陪同向該公司主管要回那筆錢。
作者: zzjames (OOXX)   2016-11-11 19:37:00
事後想起來 我也是覺得 我怎會直接匯款 = =+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11-11 19:40:00
匯款好歹還有資金進出證明,至少你沒傻到給現金
作者: ekigaku (ekigaku)   2016-11-11 23:04:00
沒看不動產說明書吧? 向地政局(處)、公平會檢舉他十萬元的話...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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