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 GLPLy 請在15天內執行PTTLAW判決內容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10-01 10:55:12
作者: 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 看板: PttLaw
標題: Re: [申訴] 不服 PttLifeLaw 版判決
時間: Mon Sep 19 12:30:26 2016
判決主文:
廢除判決水桶兩週處分,但請申訴人於系爭文章回文說明推文理由。
判決理由:
按現行勞基法,並未明文規定離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僅於實務上有認定
離職交接是勞務之附隨義務;但亦有判決認為,雇主僅得在因未辦理交接手續
而受到實質損害時,得主張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以保障勞工之權益,在此先行
敘明。
經查,系爭申訴人之論述,難以認定有不適法之虞,但如同申訴人所述,生活
法律版有一部分之使用者皆為非法律相關之人士,僅以一句話簡單帶過可能造
成一定的誤會,又申訴人之勞資問題有相關論述(後面侮辱部份與勞資問題
無關),因此版主系基於避免造成使用者之錯誤解讀而予以懲處,但其申訴人之
理由亦對於討論勞資問題應有所幫助。
綜上所述,撤銷水桶處分,但請申訴人就系爭勞資部份整理相關資料後分享至
看板,全案終結。
Ptt法務部 PttLaw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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