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竊盜還是侵佔,時間點?

作者: llh117 (蓮心)   2016-09-27 08:01:13
事實經過:
大樓各住戶分攤公共用水,但是度數實在高的不合理
請人查線後發現A戶偷接公水,害大家都幫他分攤水費
A戶說他剛搬來不久,都是前任住戶接的,他完全不知情
大家就叫他負擔他搬來後的公共用水的度數的費用
並且請他雇工把管線調回正常狀況
問題:
最早偷接水的是前任住戶,現任住戶不知情我們就請他繳回不當得利
就是免費用的那些水錢而已
但是事情過了一個月他還在那邊擺爛不找人來改管
這種情況下等於實質上繼續竊水
但最早接管的不是他,這樣可以算竊盜嗎?還是要用什麼罪名
時間點是從他入住起算,他已賠償水費的時間點之後起算
還是用什麼時間點起算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9-27 09:10:00
一起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