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請問律師的計費方式

作者: petlover (我家小狗小貓好可愛)   2016-09-17 16:33:54
事實經過:
因為跟別人有糾紛
請了一位律師
告了刑事(背信)
因為後來檢察官不起訴
經過刑訴256,向高等法院檢察署再議後
撤銷原處分回地院檢察署
只是,這一來一回,就經過了三個不同的股
問題:
原來律師跟我們受了委託費用
後來因為再議,又收了一次委託費用
現在發回來,律師又要跟我們收委託費用
我們是想,一審都沒走完,好像被扒了三層皮
請問律師的收費怎算?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xixet (= =)   2016-09-19 01:02:00
國稅局課稅和法院、法扶標準不一,唉…至於案件,頭剪完洗下去了,要換設計師?請自求多福。不過,本來多問多聞是好事,請實體通路購買,貨比三家。此外,請不要迷信自訴,舉證責任之所在...和國家某些公權力,市井小民取代的了嘛?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09-18 12:47:00
看來律師費用不少你請律師怎不自己自訴刑事到不起訴或起訴,律師就沒有委任了,所以如果你刑事請律師應該自訴比較好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9-17 16:44:00
正常。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09-17 17:43:00
正常,你覺得只有一審,可是其實已經走了三個階段。偵查中—>做成起訴/不起訴。此階段律師任務終結。再議—>發回。又是另一階段。之後就是第三階段。每一張委任狀都是新收費。國稅局那邊馬上連線。律師稅率高,一次被剝兩層皮也有(你這邊是一次一層)只收一次錢是他人好 ,算賠錢惹@@(以上為原則上)往好處想啊,至少有發回!:)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9-17 21:51:00
國稅局會算律師有三次收入,況且提起告訴、聲請再議這兩個階段都已經結束了,新的階段當然又要再委任一次了。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09-19 10:19:00
是沒錯,市井小名很多證據是調閱不到的
作者: Fireya (☆*"`'*-.,)   2016-09-19 10:52:00
你這案情交代太不清楚了@@有些時候不起訴因為是民事糾紛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9-19 11:54:00
不要以為律師就很厲害,有些也是很混的一開始不起訴處分擺明證據不夠充分。
作者: weihsi (希望天天都是好心情)   2016-09-19 13:38:00
收費方式合理,有再議成功那律師的確有盡力了
作者: taylorlin (摔不死,那就再來吧!)   2016-09-22 13:13:00
再議會換一個檢察官 高檢署發回可能是全部或部分沒查清楚,也有可能是法律見解錯誤,總之你不會知道回來的理由是什麼。律師有疑慮的話建議多問問 付費或免費諮詢都可以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0-03 11:53:00
請問再議的收費如何算(是只有再議狀的錢,還是含續查到終結的錢)?tay 大 法律見解錯誤 是不是會直接起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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