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公然侮辱或毀謗?

作者: Notraces ( )   2016-09-05 22:54:19
事實經過:
9/3遊行過後
在FB某社團有討論文
某位人物
用""可憐喔你""" 做開頭敘述
或 真可憐你 ......
如截圖 紅色部分 我則是藍色部分
https://goo.gl/photos/87TxUvUEbkZLSBi26
https://goo.gl/photos/1FoSaDhdUjFAReXq6
問題:
請問這樣我可以提告對方公然侮辱 或者 毀謗嗎?
要如何提告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05 23:05:00
老實說,沒什麼好告的,其他樓下補充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6-09-05 23:13:00
你先要提出侮辱或毀謗你的點啊,你這只是單純戰力不足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9-05 23:59:00
看不出來有哪裡違法
作者: Notraces ( )   2016-09-06 01:14:00
所以語帶嘲諷地說他人 可憐唷你!! 不算侮辱或毀謗啊?
作者: shena30335 (廢文/Stay Night)   2016-09-06 08:57:00
就算他沒嘲諷你你也有權提告;提告跟輸贏是兩回事網路留言不用太認真看待,個人不建議告,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6-09-06 09:16:00
建議請律師把不合你意回應的全部提出刑事訴訟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6-09-06 14:05:00
可以告,只是贏的機率很低而已。
作者: t158384991 ((MAi-K))   2016-09-06 19:47:00
提告啊,不過浪費自己的時間,剛贏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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