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強制執行 對方無財產

作者: tom80114 (Mow)   2016-08-13 17:51:46
小弟今年三月底和對方發生車禍
造成小腿骨折以及車損
對方是近70歲的阿桑
當初談到金額
對方喊沒錢 說只願意賠1,2萬
我聽到這邊就知道無法繼續談了
準備走法律途徑
查了一下
要提告前至少有一次公證的調解會
於是約了在區公所 請調解委員調解
這是雙方第二次見面
調解會上
對方還是擺明沒錢賠 一度僵持不下
若真的拿不到錢對我也沒好處
調解委員提議用分期方式賠償
第一個月底前匯2萬
之後每個月底前匯5千
共賠償金額9萬元
第一個月過了
如我所想對方沒匯錢
打電話過去就說沒錢 在想辦法了
當初說的五月底前的2萬
六、七月底的5千
共3萬
到目前八月中為止只匯了不到一半金額
去國稅局調了財產清單和所得
幾乎沒有任何數字
法院強制執行也去申請了
後續該怎麼處理
對方繼續擺爛
難道找討債公司是唯一解決方法嗎?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8-13 18:06:00
法律途徑 沒錢就是沒錢 無解找討債公司討九萬 你在開玩笑嗎……你預計拿回手上剩多少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13 18:56:00
不爽對方也可以隨便幾千千賣,讓對方吃點苦頭QQ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13 18:59:00
說真的.才6萬.對方又70幾歲了.你送討債公司他們都會考慮吧畢竟叫小弟要錢.而且弄不好去按的門鈐對方就升天了.還被家屬告用惡意手段要債.把人逼死...多倒楣的而已...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13 19:03:00
讓與債權非不正當方法,討債公司用何手段,關他啥事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13 19:06:00
我指的被告是討債公司而非原PO.你多看幾次推文..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13 19:07:00
孫看到管收,嚇的兩億馬上繳;很多人有錢不爽給而已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8-13 19:07:00
主要是六萬太少,債權公司應該也不想買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13 19:08:00
討債公司再增訂344-1後,很都很守法啊^^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8-13 19:08:00
你總不可能賣五千吧?如果期待賣個兩三萬那不可能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8-13 19:09:00
我是覺得連送都不會有人想收就是了 XD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13 19:10:00
如果這種有人願意收10-20%.我真的覺得這討債公司太佛心了,,他是出來救世的吧=-=畢竟已經確定對方無財產和收入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13 19:11:00
用送的我收 XDPS.請勿競價 出價是商業行為 會被水桶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13 19:15:00
用送的會有人收等死了看有沒有遺產也好.旦不相信會有人買XD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13 19:16:00
免費送的當然要收 理由是 她又不見得不會飛來橫財 XD不需要遺產拉 活夠久 會有誤以為過15年就不能要的人可能有年金啥的或者有些人迷信死前要留有財產就會存些找討債公司要慎選,有的沒要到會回頭跟你收"工本費"= =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13 20:06:00
用送的我也會收,我一臉長的向黑道,對方看到我就還錢了
作者: nicole025224 (nicole1111)   2016-08-13 20:14:00
賣給討債吧!他們會找家人幫忙。欠錢就要還,管他幾歲。半價賣的掉啦,除非婦人只有一人。遇到沒錢的人真雖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8-13 21:59:00
哪個討債公司肯半價收債權的 趕快連絡銀行 銀行歡迎你通常都是一成在收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14 07:52:00
拍拍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14 10:07:00
9萬對我而言也不是小數目.旦我比較認清現實.走過幾次法院後我相信你也會了解什麼才叫現實.而現實往往都沒辦法如你心意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8-14 12:02:00
現實 是投資報酬率的問題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8-14 14:04:00
看你要不要告傷害看看,按照你的說法,我感覺是有錢不想給三月底到現在快要六個月,還在期限內簽了和解書不代表放棄刑事訴訟權,先去找免費的法扶吧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14 15:40:00
公所調委會調解成立核定後是法定失去告(自)訴權 = =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8-14 15:48:00
和解分期有很高的機率不還的
作者: zzxcasd (嚇嚇有名)   2016-08-14 16:33:00
沒錢就沒錢阿 兩腿一伸死給你看要不要?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14 22:38:00
未逾6個月仍然可以提出傷害告訴,不受和解拘束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14 22:58:00
樓上的.你有看和解書中的第三點嗎?你確定他還能提刑訴嗎?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6-08-14 23:18:00
沒錢真的沒辦法~但怕的是老子有錢也不給你...
作者: e04Mae9 (我是小刀^.<)   2016-08-15 03:45:00
人肉鹹鹹(台)不然你想怎樣?你以為討債公司是在做善事嗎?
作者: DOPIPI (豆腐熊)   2016-08-15 08:01:00
他沒付約定的金額,不算違反第一點嗎?違反了仍可告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8-15 08:48:00
和解書第3點前段之約定無效,你可以提出傷害告訴。因為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訴訟權之基本權,該約定因違反公共秩序,依民法第72條規定而無效。我只能說你那份和解書沒有寫得很好,特別是關於違約部分如何處理的部分。
作者: anita14 (無鋒)   2016-08-15 18:47:00
和解書當初是否有經調委作成相關紀錄,並送簡易庭核備?若有,則喪失告訴權。若無,則在未逾六個月內,皆可提告。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16 11:54:00
先告再說!拖久不利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6-08-19 22:40:00
違反調解方案,聲請民事執行,一次清償從違約開始收取週年利率5%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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