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私闖民宅之問題

作者: natalie10013 (加州狼)   2016-08-12 16:50:45
事情經過:
我的好友在休假日頂樓曬衣服,
經過樓梯間發現有一把鑰匙,
本來想當作沒看到,但後來想想不對,
又折回去拿,因為上面沒有標籤不知道是哪戶的,
他就走到離他最近一戶按門鈴,屋主不在家
然後他想說拿鑰匙試試看結果開了
(我聽到這都傻掉。。。
他進屋子裡,看一下有沒有人,把鑰匙放回鄰居家
被鄰居家的保全監視系統拍到,
因為那三天鄰居剛好出遠門,沒人在家。
而財物的部分沒有任何損失,
目前在警察局作筆錄,
詳細的狀況還有待了解。
另外,他是在國營事業上班(但非公務人員)
想請教版友,
1. 這樣的狀況是犯了刑法306條侵入住宅罪,假如對方堅持不和解要提告的話,可
能?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吧?
2.有查到2016年公務員懲戒新制http://udn.com/news/story/6656/1667311,
這樣的狀況有可能領不到退休金嗎?
剛聽到這樣的事,我也是嚇了一大跳,
不知道他為何會這樣做
身為好友的我非常擔心
先感激各位幫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有不足地方,盼請提出要補充的地方,
麻煩大家了!謝謝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8-12 19:35:00
所以是在公家機關擔任何種職務人員?工友?還是其他的?不弄清無法判斷是否適用懲戒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12 19:36:00
日前有個工人拿個鑰匙要開我家門我也是報警她說屋主只跟她說門牌號碼沒跟她說哪間所以都試試 XD然後個人資產就略有增加 XDPS.他開到警察來了還在開 = =所以我知道該小偷和警察都不知道實務見解了 XD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8-13 08:49:00
單純國營事業的勞工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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