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第二次調解不成立需要重新提告嗎

作者: MAODAY (五毛天)   2016-08-05 22:00:16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6/05/2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媽受傷 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我媽直行 對方橫向跨越車道導致車禍
六、問題:
車禍後我媽骨折 休息一個月
之前已經有調解過一次 雙方談的金額差太多我請我媽直接提告
結果到法院時我媽搞不清楚狀況
不知道是書記官還是誰問我媽要再調解一次還是直接進入訴訟程序
結果我媽竟然選擇再調解一次
當初就是調解金額差太多我才叫他直接提告
骨折又休息一個月沒收入我開五萬的和解金結果對方只願意給五千
我想第二次調解絕對也會是不成立收場
那想請問第二次調解不成立之後我這邊還要重新提告嗎
還是調解委員會會告知法院調解不成立然後直接進入訴訟程序?
作者: volenty (貝果魚)   2016-08-06 00:43:00
如果確定不會成立,那不出席也是一樣的結果,無須重新提告~調解不成立之後就進入審理跟判決了。只是有的人到法院調解態度就不一樣了,另外你們附民提了沒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6 03:51:00
我想藉這邊問一下 如果在法院選擇不調解會因此影響到之後法院程序 法官的判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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