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被誣賴偷竊該如何自保?

作者: Yada (亞洲第一大)   2016-05-27 02:31:25
我自己是覺得啦
既然碰到了法律問題
就不要一直執著在員警的態度或是攤商的態度如何如何的
第一
態度好或不好你也沒有證據
鄉民也不是法官或是檢察官
你在那邊說態度好壞什麼的基本上就是個沒有用
第二
是不是誣賴你也不是當事人
你也不知道到底狀況是怎樣
當然你相信你岳母
鄉民理論上也是相信你
所以理論上也是會去相信你岳母
問題是人家能夠告你岳母也一定有幾分證據
你在那邊誣賴誣賴的
只會轉移焦點
第三
你岳母教育水準高低在這個案子之中似乎不是重點
就算他什麼都不懂好了
在法治社會中本來就不行啊
又不會因為不識字所以事情黑就變白
所以重點不在於引起讀者的同情心
而是就你所能儘量的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這樣鄉民才比較容易幫得上忙
※ 引述《cppcpp (cpp)》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NHnn9Ez ]
: 作者: cppcpp (cpp)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請問被誣賴偷竊該如何自保?
: 時間: Thu May 26 23:54:46 2016
: 昨日小弟的岳母(70歲)在逛菜市場時發生一件被攤商故意指為偷竊的事情.
: 當下我們聽到便覺得這是不良攤商惡質的做生意手段.
: 想請教版上的法律達人遇到下列狀況該如何在法律上保障自己的權利與反擊對方惡劣的行為.
: 先謝謝大家囉~~
: 事情經過大致如下:
: 小弟的岳母昨天一人獨自逛菜市場, 看見有攤商在贈送菜瓜布/除蟲藥等小東西.
: 便從攤商手中接過幾樣小贈品.
既然是他自己一個人在逛
所以你也不在他身邊
你岳母是從攤商手中接過幾樣商品
還是自己從攤商那邊拿了商品
這個很重要啊
前者怎樣都不可能是竊盜
後者比較有機會是竊盜
: (當時也有其他人也拿了這些贈品,我們懷疑應該有幾個路人是攤商的同夥, 假扮成顧客讓攤位熱鬧,
你怎麼知道是贈品
是長的像是贈品(小小包的)
還是說他有明確的喊出贈送/試用之類的口號?
至於是不是同夥
你沒有證據說他們是同夥
那就不要亂說
就算是同夥好了
跟你岳母有沒有竊盜一點關係都沒有
: 接著攤商便拿出更大包的除蟲藥喊著"誰要? 誰要?”
: 此時並未說明這樣商品是要錢的或是一包要多少錢, 岳母以為這也是贈品便從攤商手中拿了過來
這就有點有趣了
正常來說小小包的是贈品
這比較說的過去
大大包的也以為是贈品
就說不過去了
至少我是不會信啦
而且攤商拿出大大包的時候也沒有說那個是贈品或是一樣免費奉送
你岳母不管是真的以為是贈品
還是因為貪小便宜所以一起拿了
都不太合理
總不可能說那種試吃一小杯是贈品
然後一大包的也說以為是贈品...
這不太好令人信服
: 接著攤商就請我岳母到後面付錢買單此樣商品.
: 這時我岳母才知道這是要錢的, 便跟攤商說那她不要了, 並將商品還給攤商.
這裡就還好啊
那就不要啊
到這裡也沒有直接拿走
沒有問題啊
: 此時攤商立刻翻臉並叫警察, 警察到現場後該攤商就指稱我岳母偷竊他們的東西.
: 攤商跟警察說那些贈品原本放在他們的紙箱裡, 是我岳母自己去偷的.
: 有幾位顧客也跟老闆同一個鼻孔出氣, 當證人(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懷疑有同夥的原因).
你懷疑沒有用
因為你沒有證據
: 接著這位警察便不分青紅皂白,也不聽我岳母的解釋,就以竊盜現行犯逮捕並上手銬.
恭喜你
如果你有把你岳母上銬的狀態拍下來
你可以去告警察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0 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
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
,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
傷之虞時」
我想你岳母應該沒有上面這幾種情況
除非你們在警察面前大吵大鬧之類的
: 我想強調這位警察從頭到尾的態度都很糟糕. 也一直站在攤商那一邊.
態度真的不是重點
你岳母沒有唸過書
你都上PTT了
要搞法律遊戲你要蒐集的是證據及關鍵字
態度再惡劣
只要沒有踩到線
你也沒有什麼辦法
: 到了警局之後, 警察還是一直用手銬銬著我岳母, 一開始也不讓她跟家屬聯絡.(後來還是有聯絡上我們)
恭喜你
你可以繼續告警察了
憲法第八條第二項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
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
不過好像後來還是通知到了阿
除非你有證據說他不讓你通知
不然好像也沒有辦法拿他怎麼辦
: (或許依法行政警察是可以一直上銬, 但對於一位70歲的老人真有必要用此手段嗎?)
你是不會上網GOOGLE喔
就說不行了啊
你岳母不懂你也不懂喔
這不是依法行政的問題
而是根本違法
: 甚至還主動跟我們說這種小事情不用特別去找有力人士來關心, 會欠人情之類的.(此地無銀300兩)
: 一直想盡快把竊盜筆錄用該員警想要的寫法去完成, 然後移送.
: 因為我們也是一般的平民, 沒經歷過這種事, 也沒什麼背景, 只能找里長幫忙.
: 當里長過來了解事情經過時, 該員警就顯得非常不耐煩, 認為是來找碴的.
他怎麼認為是他的事情
一點都不重要
另外你是法治社會下的老百姓
了解基本法律概念是你的義務
就算不懂也要上網看一下
不然事後再去追償難道會比較好嗎?
: 我必須認真說, 里長真的只是來關心一下鄰居, 了解事情經過, 並沒有要干涉員警辦案(我想里長應該也干涉不了吧)
: 這位警察一直強調該攤商沒有要詐騙, 我岳母才是竊盜現行犯.
攤商有沒有詐騙
你岳母有沒有竊盜
那是檢察官要去判斷的
警察只負責依法抓人
: 我們跟警察提出這很可能是攤商的同夥假扮成顧客一起索取贈品,
: 對上鉤的民眾不給錢就報警的一種惡質的賺錢手段(我們覺得這跟詐騙集團也差不了多少了)
: 並且請該員警是否可以調閱附近的監視器或許就可以釐清事情經過.
你就搞錯釐清的對象了啊
警察就只是負責抓人
如果他也不可能隨便把你岳母放了
從你的角度看是你岳母沒錯攤商錯
但是你也不在現場
說不定是攤商沒錯你岳母搞錯自己拿錯了呢?
所以為了保護攤商的權益
也只能請你岳母去做筆錄
至於要不要調閱監視器
你要記得跟警察說
並且記得叫警察把你的訴求寫在筆錄裡面
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四款
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 但是該員警置若罔聞,還要我們自己去找證據.
這根本搞錯
是攤商要提供證據證明你岳母竊盜
當然你們也可以自己去找
也可以要警察去找
: 做筆錄時, 這位警察一直用一些有陷阱的問題來訊問我岳母,
: 若不是我們在旁邊對這樣的問題提出抗議, 最後筆錄上了法庭,或許結果就真的變竊盜罪了
: (該員警訊問時常以誘導方式要我岳母承認偷竊, 例如你這次偷竊是否有同夥?
: 我岳母也沒發現問題有陷阱便直接回答只有我一個人, 我們在旁變抗議並我岳母沒有偷竊,
其實你們可以不要說話
或者從頭到尾就跳針我沒有偷竊
或者說之後再來做筆錄
而不是警察要你做筆錄就做筆錄
: 警察才更改措辭. 接著又拿出現場照片“拍的是放在紙箱裡的殺蟲藥丸“來訊問我岳母
: 是否拿了紙箱裡的東西, 我們又提醒岳母要想仔細再回答”到底是攤商拿給你還是你自己拿的?)
理論上有錄音
也會最後給你確認
所以有不對的地方自然可以修改啊
: 過程簡短描述如上, 完整過程就先不贅述了.(過程中警察態度差的地方還有很多就不一一打出來了)
: 雖然最後開庭時檢察官只簡短問了幾句就以不起訴偵結了.
: 但因為惡質攤商的作為, 我們就在警局從早上耗到晚上七點左右,
: 時間的浪費不說, 老人家受到的驚嚇與委曲又該找誰究責?
: 我岳母教育程度不高, 從年輕到現在都是家庭主婦, 面對複雜社會的經驗自然比較少.
: 發生這種事她根本無法應付得來, 偏偏又遇到一個這樣的警察, 嚇都嚇死了!
: 我們想這應該不是單一事件,
: 今天有去問過附近鄰居, 也有幾位遇過類似的事情, 只不過他們是花錢把東西買下來.
: 所以沒鬧上警局.
: 在這件事情上, 該員警的態度與他種種的行為讓我們真的有遇到壞警察的感覺.
: 我事後回想起來, 該員警是攤商打電話叫來的, 一到現場就對我岳母非常的不友善,
: 試問一個正常的警察怎會在問題還沒釐清前, 僅說有其他證人, 就對一位老人家上銬, 而且就一直認定我岳母偷竊.
: 難道沒有偽證的可能嗎?
我是不知道你岳母的表現是怎樣啦
如果從頭到尾安安靜靜自然不能上銬
如果上銬了恭喜你可以去告警察
至於偽證的部分當然有可能啊
但你沒有證據那就沒有辦法說他偽證
你要怎麼證明他是偽證?
: 我很懷疑該員警根本不是透過警局調派的, 而是該員警跟攤商本就認識,
: 是攤商直接打該員警的私人電話叫過來的, 是原本就在幫攤商圍事的.
: 不然這種遊走在灰色地帶攤商的賺錢方式, 都沒鬧上警局過? 警察都不知道?
: 就這麼剛好我岳母是第一個案例!
: 小弟有下列問題請教各位法律達人:
: 1. 該攤商到警局後即表明不提告, 但因竊盜屬公訴罪, 因此有一定的法律流程要走,
: 我們還是得這樣蒙受不白之冤, 浪費一整天來處理這種事情.
: 老人家也因此心情非常鬱悶.
: 是否對方不提告, 我們就沒辦法告對方誣告罪?
沒有辦法啊
因為人家的確有合理的證據(你岳母拿的那些贈品)
認為你岳母有竊盜
即便後來認為沒有
但那是人家的權利
也不是無中生有的誣告
: 是否可提告其他罪名來反制這種惡質的手段?
沒有
除非你去蒐集其他證據
例如你岳母再去一次你從頭到尾在旁邊偷拍
發現他們都是靠這種方式賺錢
才有機會告他們詐欺之類的
: 另外, 那幾位當場作證的人是否已涉及偽證?
沒有啊
你要怎麼證明他們是一夥的
就算是一夥的
除非你能證明你岳母的行為跟那些證人說的明顯不同
不然沒有辦法啊
: 檢察官已經不起訴了, 我們若要提告還來得及嗎?
都來得及啊
不過我覺得你告不贏
: 2. 面對從一開始就認定我岳母就一定是小偷的警察.
: 該員警在整個處理過程給我們的感覺就是好像到手的業績一定要拿到的似的.
: 又好像是非得讓我岳母受到一點教訓一樣.
: 一直想在筆錄上讓我岳母變成真正的小偷, 處處刁難設計我岳母,
: 連旁邊其他員警都看不下去, 過來幫我們講話.
: 這種情況下我們該有什麼積極的方式可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以免被陷害?
不要講話
不要當場做筆錄
去找個律師或是懂一點法律的人跟你岳母套好招再來做筆錄
: 只能叫律師到現場嗎?
不然你要叫誰
: 對警察處理方式有疑問該如何申告呢?
我自己是覺得你要先蒐集證據啦
不然看起來你只是不爽在那邊找地方出氣
那真的有點弱
: 3. 請問大家有遇過類似的事情嗎? 大家都是怎麼處理的?
: 不好意思, 可能內容打得有點亂, 如果各位對事情經過有什麼疑問, 或是有什麼看法/指教, 都歡迎大家提出.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5-27 03:52:00
重點其實,就是請律師處理,法律問題,法律人處理,另外,簽名檔沒問題嗎?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5-27 04:30:00
簽名檔掰掰
作者: cppcpp (cpp)   2016-05-27 07:30:00
謝謝Yada兄的回覆, 基本上我說警察態度不佳只是要描述整個過程, 也抱怨一下這位員警的處理方式罷了.當然警察要用什麼態度是他的自由,只要過程合法我們也沒輒要上班了, 中間先跳過有空再回覆我的想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5-27 09:59:00
為鼓勵回文,非廣告簽名檔管制對發文者比較嚴詳見置底至於它板推文引言 沒被 Violation 禁 沒被當事人檢舉無法證明違規 = =所以除非有其他明顯事證 不然也....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5-27 14:38:00
找里長到警察局?關心里民?說的還真好聽。有這時間不如找律師,竊盜雖然是輕罪但也是罪。在警械使用上確實有疑慮不過也影響不了本案。如同本篇說的,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沒有成立犯罪,要不要起訴不是他的職權。最後會不會起訴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跟原苦主說一句法律不保障睡著的人,你要自己去爭取。要告對方誣告也可以,不過誣告真的不容易成立不起訴也跟誣告有無成立無絕對關聯性喔。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5-28 18:44:00
警察放人,另一邊要說縱放人犯@@
作者: bsjimmy (BScorpion(蠍~))   2016-06-05 23:04:00
警職法20條只適用在留置跟管束 現行犯上銬完全沒抵觸大大你引用的法條有誤 請不要教錯人照程序上 現行犯是要一路銬到解送人犯至地檢或是入拘留所以及留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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