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家屬要把房子抵押給銀行

作者: afra42 (蝦咪)   2016-03-24 00:24:57
事實經過:
原本房子A是我爸名下,但因債務問題故將房子轉到大姑姑名下(地契在我手中)
今天大表姊(大姑姑女兒)要求我拍照屋內擺設及空間給她
大表姊表示要裝潢租屋處(開設補習班,房東拒絕裝潢),故要拿房子A去跟銀行貸款
大表姊名下沒房子(住家裡),家中房子為姑丈名下(姑丈因中風入住機構)
堅持無法家中房子去抵押,表哥說法是家中房子已有跟銀行借過錢,故不可能再借第二次
另大表姊表示抵押後一定會還銀行錢
問題:
1.這樣房子A還有辦法去跟銀行抵押嗎(只經過屋主大姑姑同意,手執地契的我未同意),
 是否房子所有權是誰就可以直接跟銀行抵押,即使地契不在手中
2.如果大表姊之後未還款銀行,房子是否就是直接法拍
3.本身跟阿嬤是否還有一些法律途徑能夠保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3-24 00:31:00
地契?是指權狀?既然轉到姑姑名下,你那張作廢了吧
作者: volenty (貝果魚)   2016-03-24 01:50:00
我覺得除了貸款你應該有更大的問題要去擔心....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3-24 09:17:00
一勞永逸的方式就是把房子登記在你或令尊名下.否則,名義人處分房屋A時,你們也不會知道.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3-24 10:31:00
找律師。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3-24 16:07:00
不動產到地政事務所設定抵押權,附件必須要有所有權狀正本。如果明知所有權狀在他人手上,還直接向地政事務所以遺失名義申請補發所有權狀,可能會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但以補發之所有權狀為附件,設定抵押權給不知情之善意第三人,為了保障交易安全,此設定抵押權對其仍為有效之法律行為。誰的財產最好就是由誰登記,因借名登記而產生的問題一大堆。亡羊補牢之計是找精通借名登記及不動產法律的律師或地政士諮詢看要如何事後挽救這個問題。
作者: wallachia   2016-03-24 18:56:00
所以房子現在登記誰的?
作者: afra42 (蝦咪)   2016-03-24 19:44:00
感謝大家的回應!我只是幫忙代po詢問,房子目前就是登記在姑姑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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