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想要提告大廈管委會

作者: dodocrazy (dodocrazy)   2016-03-23 22:51:34
事實經過:
之前在國外讀書,有國外朋友來玩的時候就會招待他們住我家。
後來覺得有趣,就當沙發主招待沙發客
但是大樓管委會一口咬定我在經營民宿
我在開會的時候有跟大家解釋過了
結果會議紀錄出來還是寫我在經營民宿,還說我用fb經營(我根本沒有在用fb),上面還有
很多情緒漫罵(像是一派謊言,居心不良之類
之前過年回家,我有請人到府代養我的貓,結果管理員問說是房客嗎,代養者回不是後,
管理員還接房客就房客還不承認...
現在我的電梯卡有兩張,一張被管委會消磁了,然後還要求我的訪客提供證件影本(只有
針對我,其他用戶訪客都不用)
問題:
1. 我查了文說卡片被消磁可以寄存證信函跟告管理員侵權,但是他只消一張還留一張可
以告嗎
2.管委會可以針對特定住戶的訪客要證件影本嗎?如果全部住戶訪客都留就算了,只有我
的訪客要留總覺得不公平
3.我有拍公告,憑他一口咬定我經營民宿跟捏造我用fb這件事,可以告他毀謗嗎
4.我不知道主委是誰,存證信函如果止寫管委員可以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3-24 04:29:00
怎麼不能2 .. T_T ..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6-03-24 10:56:00
你到底是怎麼得罪管委會的啊?
作者: Ryan908 (Ryan)   2016-03-24 17:48:00
原PO有住在大樓內嗎? 大樓對於民宿的管理規定為何?
作者: dodocrazy (dodocrazy)   2016-03-24 19:50:00
我也不知道我哪裡得罪他,我自己住大樓裡,只是讓一些國外朋友借住,管委會說他不知道什麼是沙發衝浪,但是一口咬定我一定有收錢="= 住戶公約沒有說不能讓朋友借住,然後他們快速的改了條款說不能經營民宿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24 19:59:00
經營民宿不用管委會改條款 沒申請本來就非法...
作者: Ryan908 (Ryan)   2016-03-24 22:59:00
"當沙發主招待沙發客", 這句讓人有想像空間
作者: judge1226 (淡然宇靜)   2016-03-25 04:28:00
沙發主這個詞給我感覺比較像是朋友來住耶XP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25 06:53:00
我不覺得原po是只接待自己的朋友啊…
作者: dodocrazy (dodocrazy)   2016-03-25 22:32:00
其實跟管委會吵最兇的時候,我有上背包客棧提供免費住宿,那時候就有點反骨,越要限制我,就越想要每天帶不同的人回家
作者: Ryan908 (Ryan)   2016-03-26 10:49:00
給原PO個建議, 管委會大多是無給職, 多配合管委會的規定要違反也請低調一點, 大部份委員都會閉隻眼, 相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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