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被陌生人觸碰毆打還被告傷害

作者: aeternitatis (aeternitatis)   2016-03-14 19:28:06
事實經過:
小妹一個月前在某市場要去跟家父會合時,先感受到有人觸碰手肘與靠近胸部位置,
下意識擋了一下,下一秒就整個人被推倒在攤販上,我站起來質問對方,
對方是一名中年男子,情緒異常激動。還來不及反應接著我就被過肩摔,
以致臉、手、腿皆受傷。站起來攔阻對方並揚言要報警,對方試圖走掉,
好在旁邊圍觀者雖沒有出手幫我,但倒是擋住了他的去路。
但他接下來不斷用力推倒我,我憑著意志不斷拉住他的衣服。
後來我忙亂中打給家父,請他來找我,他循著一堆圍觀群眾找到我。
我趁家父在跟他吵的時候報警,警察很快出現後,男子慌張並說家父打他(事實上沒有)。
後來我去醫院驗傷,對方竟然也出現說要驗傷,還躺到病床上了。
員警後來告訴我,若我堅持提告,對方也會告我。
我告了,於是我以及家父都被告傷害以及侮辱(?),說我罵他死老頭。
對方兒子後來到派出所,一直說是我自己跌倒還拉住他爸爸(事發當時他明明不在場)。
聽警察說有兩位攤商願意作證,因此有兩份證人筆錄。
我後來因為出現一些嚴重的心理的創傷反應,於精神科就診,
精神科醫師開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診斷證明給我。
上週收到傳票,將於明日開庭。
問題:
一、
我聽說檢察官會施壓要求和解,請問若對方不承認自己有動手,我是否只能等待判決?
聽說要在判決前自己要另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嗎?
關於民事賠償,是否要自己寫訴狀?
判決下來約莫要多久時間?
會刑事、民事判決一起出來嗎?
二、
若對方同意和解,是當天會馬上進行和解嗎?還是會改天?
關於賠償金額(尤其是精神賠償),是否會一直被殺價?
若低於我心中期望的底限金額,我可以拒絕嗎?
拒絕了,是否會引起檢察官不悅?
最後一個問題,我知道這問題可能很笨,但我今天打給法律扶助基金會,
基金會的律師竟然告訴我對方賠個幾千塊就算很多了,是真的嗎?
聽到真的十分絕望.......。
抱歉問題相當多,實在求助無門,懇請各位幫忙解答或分享類似經驗,感激不盡。
現在是一個非常焦慮與恐懼狀態中....。
非常感謝各位。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3-14 19:36:00
1.以程序來說檢察官會調查,查證後會先起訴,起訴後你才能聲請附帶民事賠償,如果另外民事提告,訴狀可自己寫,也可花錢請律師幫你寫(建議你還是花點錢比較好)判決出爐時間不確定,檢察官與法官案件不少就是了2.可以當庭和解,和解是基於你自由意志,不接受就拒絕任何人無法強迫你一定要接受和解,所以不用擔心誰不悅重點是如果願意和解,錢拿到手再撤告,這很重要對方當然可以殺價,但你有權不接受...免費律師的話參考就好,他說的是他個人的見解,不見得是你最終的結果...若真的證據有利於你,你不需擔心太多請持續就醫,畢竟自己的身心健康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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