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請教關於車禍事故現場圖和相關法律問題

作者: WoodyKai (文武冠冕--棘茉猴)   2016-01-18 22:23:41
一、車禍發生日期:民國104年9月14日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傷者是我母親,右邊髖骨骨折,右臂肩部閉鎖性脫臼
其餘是挫傷和大面積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附近店家報警,我母親筆錄是在醫院先做完肩部上臂復位手術才做
現場是否被破壞? 應該沒有,我是先趕到醫院再到現場,到現場時
警察及肇事者都還在現場,母親機車還卡在貨車前保險桿下面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聯絡其保險公司,對方有強制險和任意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母親行駛於道路過十字路口時遭右方小貨車追撞,我方多線道,對方少線道
母親路權大,警察當時有留下對方行車紀錄器畫面,附近的人都說看到已經撞到
應算是無證人,路口無號誌,警察沒說車速,準備但尚未提告,附上現場圖及事故照片
http://imgur.com/UVE6h3l http://imgur.com/IculieZ http://imgur.com/y1CIYEp
http://imgur.com/3UhO9qW 圖中母親是B車.對方是A車
六、問題:
1.初判表出來之後,母親被寫了一條疏未注意車前狀況,這點我們不服,原因在於第一
現場圖所畫的不僅東西南北方位標錯,這或許不會影響警察判斷肇責
但是第二,現場圖上的兩車車體大小比例差太多,位置也和事故照片不同
對方是1.75噸的小型貨車,那比例卻像是 5噸貨車V.S 50C.C機車
所以現場圖感覺像是應把機車塞在半邊,好像要入人於罪,坐實"未注意車前狀況"
所以我方一直未去申請車禍鑑定,所以第一個想請版友幫忙看一下
現場圖所畫的車體大小比例和位置是不是有瑕疵
2.過程中雖然多是對方保險理賠人員聯絡,但也有和肇事者通電話,多是一個打來
講完之後就換一個打來,但是在第一次調解的時候,肇事者卻說保險公司什麼都沒講
他什麼都不知道,陪同他來的理賠人員也非和我聯絡的人,也說什麼都不知道
因此我們準備提告,但也想向檢察官提說做車禍鑑定,想請問,若做車禍鑑定
對方是否有權主張行車紀錄器畫面是他的,所以不予提供??
3.因為我有看過行車紀錄器畫面兩次,第一次是我妹陪同我看的,有重要證據
第一個,在肇事者離停止線還有一小段距離時,他的對向已經有輛轎車完全通過路口
我母親則是在該轎車通過之後才過路口,確定路口過到肇事者那半邊才被撞到
第二個,對方路口地面有個慢字,但是對方完全沒有先減速慢行就直接出來
第三個,對方前擋風玻璃正中間有蜘蛛網狀的破裂,是我母親的頭去撞到的
如果以一般人騎機車坐的位置來判斷,那車體撞擊點應該比照片位置還前面
更不可能是像現場圖一樣硬塞在後半邊,因此行車紀錄器畫面很關鍵
想請問倘若提告後我們要提關於現場圖的疑問,是要直接跟檢察官提??
還是寫在訴狀上面?? 還是上法院在跟法官提??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1-18 22:41:00
這種傷勢,建議找律師協助。
作者: ych1022 (玄米)   2016-01-18 23:07:00
對員警而言~在路口就是減速注意,我這邊都快騎到對面班馬線,被對向車輛突左轉撞上,初判一樣寫"駕駛疏忽"
作者: ixixet (= =)   2016-01-21 23:49:00
這還是跟律師商量,不然多背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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