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在露天上請代購買了商品,付款方式選了取貨付款。
但是賣家突然因為身體不適住院,期間大概消失2個月左右,完全不回覆任何買家(是的,
除了我之外還有很多人)的私訊。
7/10回來過一次發表已出院但是要回診會很忙出貨會很慢的發言。
再來就從那時候又消失到今天,對於期間發給賣家的任何私訊都完全沒有回覆。
【問題】
請問如果我選擇發私訊給不知道到底有沒有看到的賣家,說我要放棄交易,不管有沒有買
到都不要出貨給我了。那到時候賣家如果回來要求完成交易我拒絕,他能告我嗎?以什麼
名義?我會不會怎麼樣?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只是想買喜歡的東西,搞到這樣真的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