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請益

作者: wenllams (..........)   2015-07-30 22:18:10
一、車禍發生日期:104/06/14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我方有受傷,未送醫。
隔天有去奇美醫院驗傷並開驗傷單,左手擦傷、左大腿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因沒叫救護車送醫,警方未做筆錄,現場沒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機車僅有強制險,對方汽車不清楚是何種險(富邦)。
五、事實經過:
雙方均為同行駛方向。
我方(家兄,A車)行駛最外線車道,欲進入待轉區左轉,未打方向燈。
對方(B車)欲右轉,車頭右前方撞到我方左後方。
街景地圖與交通事故圖如下:
1. 發生路口 http://i.imgur.com/F7yBB1b.png
2. 發生路口(街景) http://i.imgur.com/8Q2KQuA.jpg
3. 發生路口(街景,雙方行進路線示意) http://i.imgur.com/38QzLro.png
4. 交通事故現場圖 http://i.imgur.com/jtnT1zX.jpg
5. 現場照片 http://i.imgur.com/01IVzts.jpg
六、問題:
1. 看了交通現場圖,警察(新市分駐所)畫我哥的方向看起來像是右轉,
但文字描述是欲待轉,這個是否在做筆錄時請警察做修正?
有詢問善化分局交通組,他是說請我們在做筆錄時描述清楚給處理的警察。
2. 保險員提到,現場圖被列為A車的,是警察到場後認為責任較大的一方。
請問是否如此呢?
3. 對方當初認為我方應該全賠她,事後僅打一通電話問我們要不要賠。
告知她要上裁決所處理,她說她會去申請調解,不過過了一個月後都沒消息,
最後我們聯絡對方保險談和解。目前她沒有意思要分擔鑑定報告費用。
4. 車禍當時因為感覺擦傷的部位沒有很嚴重,所以並未叫救護車送醫。
但隔天晚上覺得受傷部位一直在腫痛,所以有跑急診並開驗傷單。
請問這張驗傷單是否能提出呢?
5. 請問我方是否應該去等初判表出來後,去申請鑑定報告再來開調解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erry810308 (傑瑞)   2015-08-01 15:21:00
有驗傷單六個月內去警局提起傷害告訴 對方就會出來了
作者: bsjimmy (BScorpion(蠍~))   2015-08-05 03:38:00
這種車禍有點5050 雙方都有肇責現行交通法規並沒有明定進待轉區要不要打燈 但是轉彎時確實是要注意後方來車後車的部份則是要注意車前狀況及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第一點的部份其實差異不大 如果路權相同 除非前車是惡意急煞或逼車 不然後車責任是相對較大的通常A車肇責較大沒錯 但也不是絕對驗傷單能提出 初判表如果對你有利 你再申請鑒定意義不大而且鑒定要錢是建議你可以先申請調解 因為調解也是要排期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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