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是否可拒絕補簽勞動契約

作者: winnie1099 (呆梓)   2015-07-30 16:30:52
事實經過:
事情緣由很長,可至女版搜文觀看。
7/16 被告知解雇
7/17 新人就到了,並口頭約定7/20-24交接
交接完成後就休假到月底,8月領薪水與非自願
7/20-24 交接並完成且新人簽定交接切結書
前天主管藉故某事項只有做到一半,不符合他預期,要求完成,否則不給7月薪水及非自

我是回答領薪當天會提前到答完成問題事項
後來透過公司其他幹部得知,當天有意叫我補簽過去三年的勞動契約(過去未簽契約),可
能會是改簽定期勞動契約內容。
問題:
想問各位,可否拒絕補簽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7-30 18:53:00
可以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7-31 11:15:00
離職也沒有規定要交接
作者: winnie1099 (呆梓)   2015-07-31 11:44:00
不交接他們不給錢...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7-31 16:14:00
蔗部是他們說了算 你只要記得有給讓對方知道你有請辭意思表示就好,為啥要書面是你日後好舉證,交接是雙方確認工作上的進度狀況,以免日後人家栽贓離職員工而已.
作者: winnie1099 (呆梓)   2015-07-31 16:40:00
是被解雇堅持不用我,在這之前主管搞很多小動作想找我的缺失,最後找不到搪塞理由說該換人了,所以交接除了有請新人簽切結,還有交接全程錄音避免他們栽贓,下禮拜我去補做工作,完成後是給主管,我再做一張切結書請他確認工作內容無誤後不得再以工作未完成要求完成,這樣是否可以更保障我的權益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7-31 19:37:00
任職期間內有爭議的案件記得留底(主管核可紀錄)然後要求對方當日結算薪資.改定期契約對你不利,可能是想用屆期離職規避資遣費.
作者: winnie1099 (呆梓)   2015-07-31 20:13:00
我知道,所以詢問是否可拒絕,如果要脅不簽不給錢和非自願怎麼辦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7-31 20:16:00
他一定要給 不給可以到勞工局申訴
作者: winnie1099 (呆梓)   2015-07-31 21:47:00
好,我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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