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車禍引起的偽造文書

作者: peonalb (berserk)   2015-07-11 11:38:06
事實經過:
朋友A開車被外勞B撞,外勞B肇逃,朋友A追到後沒注意外勞B找車主C頂替。
直覺以為是翻譯。處理到調閱行車紀錄器的時候,朋友A才突然想到說肇事的是那個外勞B
就隨口講一下肇事的是那個外勞B,結果警方認為單子已經開了,要告A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還是偽造文書罪的,說真的我不太清楚。
結果A就是要在警察局待一晚,明天移送還要上銬。
問題:
我不是法律的專業,不過我認真覺得這樣沒人有大事的車禍可以搞成這樣的發展
真的有點扯。想請問法律上來說真的是這樣嗎?法律上程序上真的沒問題嗎?
我記得之前車禍做筆錄,好像也沒認真追究對方到底是誰在開車,這不是警察的事嗎?
要我對他的筆錄負責,那他的筆錄要給我改才合理吧。而且車禍筆錄不就雙方人馬
各據山頭,警察分別作筆錄避免雙方爭執,那避免不是當事者簽名,他們做筆錄我不就
要在旁監視?我又要怎麼知道他簽的是不是本人的名字?
然後說真的我們公司有一堆外勞,我看他們簽合約也都是一個翻譯在旁邊
說真的要是我看到這樣的情況也不會有太異樣的感覺,根本不會想到是頂替
畢竟雙方人都沒受傷,車傷烤漆就能解決,連板金都不用的感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7-11 11:45:00
說真的,這篇可能也要請翻譯吧......追到後,對方駕駛座出來的是誰?警察到場後,沒詢問現場各人權屬關係?酒測現場,測的是誰?沒聽過 "車禍不會計較肇事者是誰"的道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7-11 11:51:00
轉述應該有失真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7-11 11:54:00
現在要在警局待一晚到明天移送?那你該做的是去路上找個能馬上處理的律師不管是1.本該被移送2.不被移送都要這是不同的問題要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7-11 12:27:00
推測大概是...在車禍追上現場,報警,警察來的...A為朋友 B為外勞,C為外勞車主警察到場,問BC 誰是駕駛,C說是他駕駛警察問 A , BC誰是駕駛, A 回答 C 是駕駛據此警察對 A C 作酒測, 並做筆錄然 A 作筆錄時,不小心脫口說出 B 是駕駛看起來大概就是像這樣吧.......總之,要讓大家相信 A 不知道 B C 誰是駕駛?說不過去警察對對對方的相關作為,事關A的權益,不可能不注意計較要大家說,很簡單,事情八成沒有您想得這麼麼單純....
作者: peonalb (berserk)   2015-07-11 12:50:00
我聽到的轉述是這樣的,當事人說警察也沒問他另一台誰駕應該是A知道是B駕駛,但是不知道是BC跟警察說是C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7-11 14:14:00
外國人本國人之差應該通常是看得出來 = =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12 00:34:00
任,這個特考大概作弊來的吧筆錄不是登載,到檢察官那邊,員警死定了記得反控員警誣告,這個成立的機會很大喔恭喜可以賺一筆和解費請派出所所長立即出面,制止胡搞的員警,與員警大家法庭見,他是被告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7-12 00:46:00
誣告不是這樣用的 機率0 = =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12 02:18:00
至少不會有問題,因為依據事實,而員警則否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5-07-12 08:57:00
案情絕對不可能像你朋友講的那麼單純啦= =依我的直覺 外勞沒錢賠 保險也不賠 車主大概跟A講好說是他開的 這樣才可以請保險 結果最後出包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7-12 09:20:00
第三責任險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7-12 21:45:00
整個案子很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7-13 15:22:00
大概有合意勾串的可能吧....結果不小心說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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