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第二次調解該如何跟對方談金額?

作者: ellenroy (我也想變正妹)   2015-07-09 20:28:08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5/3/12
當事人是我爸,已退休無工作
對方約30歲,護士,車禍發生在上班途中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受傷,皆有送急診
對方鎖骨骨折
我爸腦部外傷併發顱內出血+肋骨骨折3根+氣胸,送急診即發病危通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皆只有強制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未設任何標誌/標線/號誌及支幹道的十字路口,雙方皆是直行車
我爸是左方車50CC,對方是右方車125CC,雙方對撞
初判表
我爸:左方車未讓右方車
對方:行駛未注意車前狀況
六、問題:
依初判表來分肇責,大約是我爸七成對方三成肇責
今天是第一次調解,對方一直闡述他們責任過失很少/根本沒錯/騎很慢
然後提出了要求賠償金額,並未提到他們也有肇責,一直說走法律的話他們可能無責
1.醫療費65123
2.看護費2200*30=66000
3.工作損失63000*4=252000
4.機車修理費7800
5.未來拔鋼釘移除手術看護及醫療費15000
6.醫療計程車交通費1700
7.精神撫慰金20000
總計427632(強制險已給付3萬左右)
這是我方在第二次調解時欲提出的要求賠償金額
1.醫療費31579 (因我爸是榮民且因車禍而領到重大傷病卡,所以有很多減免)
2.看護費2200*30*4=286000(有醫師診斷證明加註需專人看護4個月)
3.營養補給品30000
4.機車修理費3750(10年老車)
5.後續追蹤治療暨看護費200000
(醫生說大概需追蹤治療約一年以上,且車禍傷及腦部後遺症是時常暈眩昏倒)
6.精神賠償金200000(這部分暫時說不準,但我爸病危差點走了...)
總計751329(強制險約給付4萬左右)
我方在今天並沒有提出欲對方賠償金額,因為覺得對方態度不佳且咬定都是我們肇責
決定回家好好討論對策,原擬定金額用約50萬*0.3=15萬跟對方談,回家討論後決定先
提高價錢讓對方砍價.且因今天有點算是不歡而散,對方都說有單據有證明,但我們並
沒有看到.調解員看情勢似乎不可能當場調解成功,就草草結束約定了下次調解時間.
我的問題是
1.我方強制險已給付對方醫療費30000左右,與他們提出的醫療費有出入,是否可以只給付
 保險不給付部分並請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或是都不要賠叫他們自行申請保險?
2.工作損失的部分除了請對方提出扣繳憑單證明,是否還需對方提出請假證明?或是其
 他能證明工作損失的部分?(對方只有說有"薪資證明")
3.第二次調解打算拿雙方欲要求賠償金額互相討價,如果用對方肇責3成我方7成來算,
 可能最後是我方要賠對方5-10萬,但我爸不想付= =,且對方似乎想我們付10成
4.該如何說服對方各付各的也不要走刑民事?可以用"走刑法雙方都會有案底,易科罰
金後你們也不見得能真的拿到多少錢,不如就各付各的,我們的看護費用也很龐大,再
拖更久看護費用會更高,這樣雙方都沒有好處不如今天就和解吧"這樣說服對方嗎?
若第二次調解再不歡而散,我們就只好提刑事告訴了,至少不用被咬定都我們肇責...
只是走到這一步既麻煩又傷神,是我們家皆不樂見的,目前訴求是能各付各的最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7-09 20:43:00
強制險不看責任 請把雙方可以申請強制險的獨立開來通通交給強制險 剩下再來分攤要是妳強制險可以領到15萬跟妳目標就近了不是嗎?PS.看護費上限是1200*30 住院期間伙食費180/日 妳沒列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7-09 21:26:00
你應賠償金額=對方損失*你的過失比例-你的損失*他的比例這是理論值,實際上還有非財產上損害,以及刑事賽局過失比例上法院不一定是初判表上的,很難說更輕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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