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一放暑假就收到傳票

作者: fade710066 (可可配貝果)   2015-07-09 17:04:00
事實經過:
版上各位大大們好
小妹昨天收到新鮮的地檢署傳票
有些問題想請問版上各位強者Orz
(原本在另一個版po,但發現這裡也可以請益,就再po一次,謝謝大家)
事情是這樣
小妹以前學校的校長和某位女老師長期處的不好,在公共場合有不當的言語衝突,其實大
部分都是校長方發動攻擊而老師隱忍的狀態,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有一次回校找老師時
就當場目擊這樣情形,事後詢問其他老師才知這樣的事已持續三四年
老師是在辦公室裡被公然侮辱,有多位老師在場,老師也有時有錄音,但她為了工作不想
提告,於是這樣明顯的言語衝突最後一次發生的時點應該已超過六個月了,而為什麼會突
然不再有衝突是因為……
去年底十一,二月時學校也流行匿名靠北版,就有學生藉此爆卦目擊的經過,然後越傳越
大(不是老師自己爆的,她老人家根本不會用臉書,都是我們看到網路上出現有關她的文
章才會跑去跟她說),因為匿名所以根本不知是誰,老師也都處於被動的狀態因為她也不
知到底都是誰在幫她出氣後來校長炸了就把很多學弟妹叫進校長室約談,又一口咬定一個
早就畢業而且根本沒給那老師教過的學弟是發文兇手,還報警,無辜的學弟就去做筆錄了
以上都是半年前的事了
在12月中時匿名版就已關閉,相關文章帳號也關了,老師在校不會再受到直接的衝突但是
學校開始開會時會發傳單,就是印了一堆“自清“的東西發給全校,但那內容對老師而言
已達到羞辱的程度,老師都忍下來了,只有一次開會時站起來心平氣和的陳述她被“衝突
“的經過
然後在六月中時,校長方一直在臉書上意有所指表示根本是老師的錯啊敗壞校譽之類的,
感覺就是看準沒人敢出來證明,啊小妹那時期末考週奇魔子就不好,看了就火大跳出來(
用本人帳號回)說我就是目擊者,網路上的傳言就是真的之類的回覆,但我有小心用字遣
詞沒有逾距
一直到前天,老師收到妨害名譽案件的地檢署傳票,然後昨天我和那個衰炸的學弟也收到
了,要開偵察庭
問題:
想請問,我知道通保法11-1的規定,臉書公司原則上也不會配合這種小案件的調查,但現
行實務上對於臉書是真的沒辦法查嗎?因為需要ip還老師和學弟清白
另,這種案件我確定確實是有“衝突“情事,也找到當時在場的老師(目前已離職)願意
作證,所以我的發言應該是可以有免責事由吧?通常是不起訴處分嗎?有沒有什麼辦法可
以反擊?因為感覺他們是想要殺雞儆猴的提告,明明知道我們說的都是實話
而其實我不確定我到底被告了什麼,離偵察庭還有一段時間,能打電話去地檢署詢問被告
的事實理由嗎
再者,若手上握有校方疑似違法(校舍違建)的資訊,能不能在偵訊時向檢方告發?
謝謝大家,第一次被告,懇求各位指教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oala945 (無尾熊)   2015-07-09 18:39:00
幾時校舍違建歸檢方管?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15-07-09 18:52:00
妨害名譽跟你用詞有沒有踰矩無關,只要內容不實,或是即使真實但是涉及私德也會成立。違建是行政不法,跟檢察官無關
作者: fade710066 (可可配貝果)   2015-07-09 20:24:00
我明白公益的問題,因為他們的行為是有干擾到其他師生的,而我的留言是說我確實有目擊且希望他們不要再相互傷害至於校舍部分是有老師在講,不過我應該只會研究看看而已請問臉書ip的部分呢?謝謝各位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15-07-09 20:30:00
ip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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