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賣家付款金額出錯

作者: may329 (may329)   2015-06-23 17:41:06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了!!
謝謝!!
事實經過:
我6/2在A網路商店為了湊免運買了一堆東西
金額912
使用郵局的貨到付款
6/5號時接到商店打來說
有些商品會替換成不同顏色
我答應了
6/8號收到時郵局跟我收662
因為我同時間在其他網路購物上也有訂購東西
我以為是其他網購的商品
便簽收了
打開才發現是A網路購物的商品
和電腦訂單核對後發現有少東西
因此便想說他們自己將少的東西扣除金額給我寄出了
今天他們寄信來跟我說
我少給250元
請我補匯
問題:
1.請問我該補匯嗎?
2.少的商品是100元,但我打開時並沒有錄影存證,這樣要的回來嗎?
3.不補匯會有甚麼責任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5-06-23 17:54:00
補匯到812是合理的,少100的商品要跟賣家溝通
作者: MarsET (小強兒)   2015-06-23 20:21:00
拿到多少東西就該付多少錢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6-23 23:27:00
妳其他剛好有662這金額?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15-06-24 13:11:00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6-24 13:48:00
就說對方貨到付款要求622,故負擔622,不足不請對方寄出不足部分請對方出貨時貨到付款,至於郵資&手續費因為是賣方出貨時自己設定出貨所致,所以請對方承擔;如果賣方不願出貨,你也願意取消剩餘未出貨的訂單,請對方在N天內以OO方式回覆,如果超過期間未回覆,那就當作賣方取消訂單(未出貨部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6-26 13:11:00
我的意思是指如果你沒其他剛好是662的東西妳應該以為那不是妳的拒收不是以為是妳買的別的東西所以成本恐怕是你過失比較大要負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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