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無碰撞但有受傷的車禍請益

作者: tyr ( 靜靜守候月光)   2015-05-18 10:34:47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5/03/26 14:30左右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左腳踝骨折
對方:無損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1.有報警
2.筆錄在醫院時做成
3.現場我方車輛原地被牽起,對方未停車直到被其它民眾攔下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1.我方:機車強制險,無聯絡保險公司
2.對方:保險種類不清楚,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騎機車在中山北路士林往台北方向行駛,
當天下大雨車速大約40~50並全程開大燈,
對方原本位於中間汽車專用道,想在劍潭捷運站處右轉,
因他已行駛到接近分隔島處,再不右轉到外側車道就只能繼續直行並過頭,
故打了方向燈後便直接橫切進外車道,
因車身龐大(賓士CLS350)切進後整個車道被橫斷,
我方發現他打方向燈後便往路邊閃避減速並剎車,
最後因煞車造成龍頭甩動摔車,
對方並無停車而繼續前行,
在前方路口等紅燈時被行駛於我後方的機車騎士(士林地方法院的法警)攔下,
對方下車說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從頭到尾也沒有看到我
現場大製情況圖http://i.imgur.com/T8INtEZ.jpg
交通判決初判為
我方:涉嫌駕駛失控
對方:向右變換行向未注意右後方來車
六、問題:
針對求償部分,以下為大致列出的清單,
醫療費用:總共約 6千 (開刀+3天病房費,皆有單據)
車損:因為是老車所以不打算求償
看護費用:醫生診斷書有註明須專人看護一個月(以一天1200*30= 3萬6 計算)
工作損失:診斷書上寫修養期為3~6個月,目前打算以2或3個月求償,
視恢復狀況而定,我方月薪 2萬5,故大約 5萬 或 7萬5
精神損失:目前估計3萬 (法扶律師建議開15萬....)
以上加總為 12萬2 或 14萬7
1.請問以上金額算法是否合理?法扶律師覺得最糟就是對方賠7成
2.請問工作損失部分,勞保職災的薪資補償是否與向對方求償相抵?
意即若有申請職災補助,就無法向對方請求工損?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5-18 12:34:00
"需專人看護" 那也要你有請看護 !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5-18 12:40:00
樓上你...
作者: Hanbor ( )   2015-05-18 13:07:00
......家人看護也包括在內...我是建議你開高一點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5-18 19:50:00
民事部分就實報實銷.... 其他不足的部分就列到精神求償休養半年的傷勢理論上可以再開高幾倍
作者: oxytw (雪球)   2015-05-19 00:23:00
最重要的肇責比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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