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諮詢] 被LINE群組組長冠莫須有罪名

作者: sty0322 (ㄤㄤㄤ)   2015-05-17 18:21:30
※ [本文轉錄自 LawsuitSug 看板 #1LM6cirw ]
作者: sty0322 (ㄤㄤㄤ) 看板: LawsuitSug
標題: [諮詢] 被LINE群組組長冠莫須有罪名
時間: Sun May 17 18:12:56 2015
如標題,
最近加入一個地方群,
結果有蠻大一部分的人,
也完全沒違規,
都被群組組長要亂群的理由踢除,
踢除之後還貼了照片,
跟剩下80幾個說,
說這幾個都是黑名單,
現在又在揪團的文章上面,
貼出那幾個無辜被踢的照片或名字,
請問這樣是否涉嫌毀謗?
那群組組長就一直跳針說有證據,
但是完全不拿出來和其他人對質。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5-17 21:17:00
群組黑名單不算什麼誹謗...
作者: v3su   2015-05-18 17:04:00
………我看見原po轉貼進來看就看見這種回答。果然我還是不再踏入的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5-18 17:17:00
什麼叫「這種回答」?群組黑名單本來就不是誹謗不准你進群組到底誹謗了什麼群組長想設就設,想刪就刪
作者: v3su   2015-05-18 20:09:00
不好意思,您的回答或許與我司法實務有所落差,看樣子我99年到現在的法律實務都是我資格爛到不行。而且我就是專攻妨害名譽以及詐欺,上次的存證信函也是,所以我真的要多跟您學習,在法律這區塊要更加努力,謝謝您:)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5-18 20:52:00
你說寄存證信函到學校是妨害名譽那個嗎...噗您的實務見解讓人驚奇:D
作者: v3su   2015-05-19 00:35:00
是呀,超驚奇的。驚奇到我問台中地檢、士林地檢、板橋地檢以及基隆地檢(不好意思,前陣子都在這邊)。大家都笑了但是,大家都說我是對的哦((開心))。您要問一下我上面所提的訴訟輔導書記官嗎?(害羞中),或是問律師也可以啦!真的哦,拜託拜託您去問一下啦,問看看原告知道被告居住地還刻意要寄存證信函到學校,可否提告啦,拜託拜託拜託您問啦因為,存證信函"非要寄掛號"而非平信,而且學校收取都有規定我還是得跟您多加學習呢,我會加油的,我要非常加油跟您學習您是我在PTT最崇拜的一位回答法律版友,您是我心中NO.1 :)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5-19 00:49:00
警告:兩位對非本議題有意見請私下解決勿使用他人文章續行將受到水桶處份
作者: v3su   2015-05-19 00:52:00
我知道錯誤,所以我對於您的處分不會有不服,因為您這是盡責另外,我是從另版看見轉貼才過來,我回覆很單純,不要被誤導至於誰回答對與錯,當事者還是去法院諮詢專業為佳,而非認為黑名單不構成誹謗,就損失了自己可以自白的提訴權益。最後,對d版主說聲,辛苦您了。也非常謝謝您,感謝再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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