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長話短說)
5/4於韓國釜山旅行時,隔天5/5相機
因離座時忘記拿走,回去找時已經不見
經店員調閱監視器發現犯人是常客老奶奶。隔天老奶奶被抓到,但老奶奶表示相機已被她丟了,且不願意賠償我!
目前狀況:本人已經回到台灣,韓國警察表示,如果我要她賠償,那是我跟她的民事問題,但是因為我有報案,所以仍然會照法律程序走,送交檢察官起訴!但是總覺得不會被判很重!
想請問版大是否有辦法跨海對她提告
但是否可以不透過律師?因為錢的考量!(◎_◎;)
(只是想嚇嚇她,因為犯人都抓到,結果還不能對她怎樣心中那口氣悶很久)
或是版大們有其他的建議?拜託!
(手機排版請見諒)
台灣釜山辦事處我已經去過,那態度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