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不好意思 想請教一下板上先進
最近幾個月 我們家遇上的事情 鄰居有一個老先生(63歲以上)都一直餵食流浪動物 貓狗
基本上 都是把他們家吃剩的廚餘或是便當 直接擺在他們家與我們家中間的走道
(就是建築物沒連在一起的地方)
導致最近我們家這邊 大概有三隻狗 五隻貓一直在這邊
而那些流浪動物 都會在我們家車庫的車子上睡覺或是跳來跳去
導致我們家兩台車上多處抓痕 以及腳印
另外 餵食的地方長滿蛆及超大隻蒼蠅 十分噁心
前往理論時 對方就說養流浪動物是好心 我跟他說 我們家車子都是腳印
對方也一副不甘他的事 因為那個人最近才從老人院回來 所以還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我們家跟他們家也沒有交集 而且那戶是我們社區的黑名單
以前還放狗咬過我媽 蠻多鄰居都被他們家的狗嚇過
所以想說問看看有甚麼法律可以治它
問題:
如果這種情形 我可以蒐證 請警察過來處理嗎? 或是可以提告嗎?
請問餵食流浪動物有沒有甚麼罰款呢?
另外 車子上的損傷 可以求償嗎 (貓爪痕 及 狗咬痕)
是流浪動物的 不是他們家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