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5/7新海橋往新莊方向-媽媽車禍

作者: sweetpoint (甜)   2015-05-09 00:07:28
一、車禍發生日期:
5/7早上8:24左右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媽媽臉部背部擦傷,左膝蓋移位左小腿骨折,警察來後送新莊醫院手術
對方人車完好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對方在警察來之前已經移動現場
當天只填了一張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爸爸趕去後有聯絡保險公司
不清楚對方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在新海橋下的中正、大觀路口
兩人都在行徑中
對方說法:他沒有騎很快,騎的好好的,不知道怎麼摔倒後,車滑向我媽媽使其受傷
媽媽不知道是嚇傻還是痛傻根本說不清楚當時情況
六、問題:
因為對方移動現場(如果現場也沒有監視器話面,是不是就沒有證據,只能聽他片面之詞

這點讓我非常生氣
除了過失傷害還可以告他什麼,做錯事就是要付出代價
又家人是第一次遇到車禍狀況,我們根本不知如何處理,有時麼是需要注意的,還麻煩大
家幫忙,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5-09 10:28:00
就過失傷害而已,其他別想太多...照對方敘述,是他摔倒後害你母親摔傷,如果不是被撞,那肇事責任就是在他身上,是他要負責的,其他沒了
作者: sweetpoint (甜)   2015-05-09 15:55:00
好喔~謝謝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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