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4/14綠燈起步被撞

作者: supermaktub (鍵盤修車員,修一口好車)   2015-04-16 17:05:45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5/04/14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無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對方無保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地點,台中市東海別墅brt站的下一個路口,往台中市方向)
大家好:
情況如下,4/14日早上,我在台中港路等紅燈,綠燈準備起步時就被撞了。當下只想快把
事情處理好,因為開會快來不及了,所以留下我的電話給對方,對方說會line我,或打電
話給我。我以相信人性本善的原則,只說到你照個相,請您認識的保養場估個價,到時再
看如何。結果等到今天,但對方一直沒有聯絡。心裡真的是對人性…唉。我當時還對車主
說一句:「互信原則」,且現場都因為我們而塞車了。所以留我電話給對方後,我就走了

但好在我有照下對方的車牌,我想請教大家的意見如下。就是我本意就不用對方修我的車
,因小傷,不修沒關係。我在意的是對方現在來個射後不理,連個訊息也沒有,是想說我
沒你的聯絡資料,也拿你沒法子嗎?
對方應該以為我當下沒照相(其實我有照一張,只是我快速照一下後,就跟對方說,你照
就好,因為要請人估價)。
現憂我想說去警局報案,然後請對方出面合解。合解的條件是「請去捐款給慈善機構,我
看到收據就合解」金額捐三千即可。請問這樣的處理方法可行嗎?警察局會受理嗎?謝謝。
我附上我車子及對方的照片。請大家參閱。再次謝謝大家提供意見。
PS:我開完會時,還心想,若你打來。我只會說,算了,這種小傷去烤漆,浪費錢,沒事
,不用了。
六、問題:
1、請問警察會受理我請對方來找我的要求嗎?要以財損的方式告對方嗎?
2、捐三千元,太多還是太少?
3、以上,煩請告知解答,謝謝大家費時觀看。
照片上傳在小惡魔,文章內容同小惡魔。再次謝謝。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4348922&p=1#55383216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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