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贈與稅與抵押權設定??

作者: qngu86   2015-04-04 17:12:04
※ [本文轉錄自 tax 看板 #1L7sikUh ]
作者: qngu86 () 看板: tax
標題: [問題] 贈與稅與抵押權設定??
時間: Sat Apr 4 12:40:11 2015
本人年紀34歲
在約莫2年前買房
房價約1200萬
本人出500萬 父親出700萬
由本人匯款至履保專戶,屋主設定為本人
當時有請代書 開立700萬元的借據,並設定抵押權700萬(無息)
每月皆有透過網銀還款於父親,網銀轉帳記錄都有截圖備存
至今已還款約100萬元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要拿房子抵押貸款,是否得先塗銷抵押權?
2.承1,塗銷之後,借貸關係是否站得住腳? (每月仍繼續還款)
3.借據中的700萬元尚未還清,是否無法塗銷抵押權?
4.對於想要拿房子貸款,又不希望造成借貸關係不成立被課贈與稅
是否有其他建議?
謝謝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4-04 17:23:00
1.不用 會照順位一路排下去然後 後面就不用問了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15-04-04 19:03:00
如果借2、300萬元的話,銀行是第二順位抵押權應該ok如果借房屋價值的6、7成可能要第一順位銀行才會同意貸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4-04 21:29:00
如樓上所述 總之 妳資料帶著銀行一間一間跑 要不要給貸他們自己會評估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5-04-05 18:21:00
1.理論上不必,實務上最好塗銷掉,讓銀行抵押權變成第一順位抵押權,這樣子利息也會比較低。2.訂立金錢借貸契約是債權行為,設定抵押權是物權行為。債權是主權利,抵押權是附麗於債權之從權利。塗銷抵押權後,債權仍然存在。但將來被國稅局發現時,國稅局會怎麼想?我就不確定了。(借貸→贈與?)3.同2.之說明。4.先設定權利人為銀行的抵押權,然後塗銷父親的抵押權,借到錢後再設定權利人為父親的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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