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關於車禍後續處理問題

作者: why124 (我想 我該走了)   2015-03-26 22:52:13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3年10月1日晚間19:30分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報警後皆送臺大醫院急診室。
我方:左肩、右手腕挫傷、腦震盪。
對方:夫-頸椎骨折 妻:骨盆骨折、手腕骨折。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並於急診室內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強制責任險
行人: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為10/1日晚間七點半左右,我方於台北市辛亥路、新生南路交叉路口停等紅燈。
綠燈後沿車道直行,對方為行人穿越斑馬線道,當時人行號誌為紅燈狀態。
我方車速約莫40上下。
附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http://i.imgur.com/6mnHrmq.jpg
六、問題:
當初事情發生後隔兩天,我有前往醫院探視對方。當時對方與我商量是否醫藥費就依靠
強制險處理即可。當時口頭與對方答應。後續也就委託我的保險公司處理。
而就在剛剛對方電聯告知我,由於強制險有部分不理賠他們的醫藥費用(大約還差
八萬塊左右)
所以電話告知我看要怎麼處理。
由於小弟我於上上周剛失業,拿不出錢來。且當初因為他們闖紅燈,害我修理車子與
跟公司請假被扣薪,原本以為就大家鼻子摸摸就罷了。只是沒想到事情過去將近半年
又突然冒出來。
所以想請教各位版上大德,小弟我對於此次事件後續該如何處理較為妥當?
最後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why124 (我想 我該走了)   2015-03-26 23:28:00
另外假若對方非走在斑馬線上而是離斑馬線約莫一公尺遠處這樣還會有所謂的帝王條款嗎?
作者: NTOB (zzzzZZZZ)   2015-03-26 23:54:00
請參考car #1KRVDVR4 #1KkAeC9z
作者: iamsuperair (你猜不透我)   2015-03-27 00:55:00
為什麼沒看到初判表呢?上面可清楚看雙方肇事原因啊~依你所述,對方若承認闖紅燈的話,也可能有肇事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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