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是主購,沒有收取任何雜費
這次店家少出貨一瓶,對方明白表示無法因為一瓶而再補寄
因為低溫運送,運費就比物品還貴
所以只能退款
我 "事先"向團員說明情況
他堅決表示"不接受退費,既然跟團就要有貨"
我回答他說
"我先退你這一瓶的錢(他訂購五瓶少一瓶),
我會向其他團員協調,是否能讓出一瓶,屆時你再以現金交易"
到了面交的時候
他也就拿著四瓶泡菜和退款離開了
不過剛剛
他來信跟我說
"明明不接受退款,卻硬塞錢給他,我都特地去跟你拿貨了還少一瓶!?
不管怎麼樣,我要拿到我剩下的一瓶,否則會去消基會投訴。"
((在此要抱怨一下他的特地來拿貨,合購信件有說明""市區內可約""
但是這位團員住在 縣 ,離市區非常有距離,甚至要坐火車
我不了解他將花費車程怪在我身上的意義為何))
問題:
請問...主購有任何法律上的義務
讓團員 有跟團一定有貨嗎
如果
我沒有交貨((但是款項已退))
這樣子的話
在消基會上面有任何責任,讓他投訴我嗎
謝謝大家幫我解答
我真的很煩惱
第一次作主購
我不知道會變成這個樣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