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今年要22歲了(已成年) 我要上幼稚園附近 爸爸媽媽離婚 因為那時法律
規定不能重母姓 我媽媽又希望我跟她姓 所以我就被我舅舅(我媽媽的弟弟)收養
所以我從小到大身分證背後父親欄都是我舅舅的名字 因為那時我舅舅還沒結婚
所以母親欄那邊是空白的 反正現在養父就是我舅舅 最近我不想讓我舅舅收養我
就是讓我在法律上變成我父母親的兒子
所以去戶政事務所問了一下 只要雙方都同意就能改 因為我舅舅最近幾年才結婚
所以只要我舅舅同意就好不需要我舅媽同意 可是他現在不簽我該怎麼辦?
問題:
因為我查了一下終止收養好像都是養父母想終止的例子比較多 好像很少我這樣
的例子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我舅舅不簽我是不是就只有走法律途徑了嗎?
如果走法律途徑會很困難嗎?因為我舅舅沒有打罵我或遺棄我之類的
小弟真的有些煩惱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或給我一些建議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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