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雙腳骨折,六個月還不能行走的賠償問題

作者: meilu0119 ((._.))   2015-03-24 15:43:57
一、車禍發生日期:103.9.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無受傷
我方:男生(駕駛)頭部外傷、胸壁挫傷、雙膝挫傷、下背擦傷
女生(被載)左側脛骨骨折、左足撕裂傷約9公分併伸趾肌斷裂、
右側踝關節脫臼合併外踝骨開放性骨折、右側距骨骨折、
頭部受傷併顏面及多處擦傷
(上述受傷皆有診斷證明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已報警,車禍後到院雙方作筆錄及酒測 (酒測部分在事後4小時才做)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汽車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不確定有多少保額)
我方有機車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適逢中秋節,我們從台北回彰化探望爺爺奶奶,因路況不熟悉,我們用GPS導航回家。
約下午五點半,GPS導航走鹿港福興鄉番婆街的鄉村道路,
行經十字交叉口(路口並無任何交通號誌)時,
對方駕駛小貨車從左側撞擊我們機車的左後方,造成我與男友往右前方飛出,
現場並無任何煞車痕跡。
初判表上面對方的肇事原因為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
男友的肇事原因為未因規定減速,
不過男友堅持他在行經路口時有減速看是否有車,時速只有20;
對方在開調查庭時說,因當天黃昏陽光刺眼,
加上他的右側有一戶人家的圍牆擋住視線(圍牆高度超過1米8?),
他沒有看到我們的車經過,直接通過路口。
六、問題:
已經透過調解委員會調解過兩次,但是金額差太多,並沒有達成共識,
我們已經提起刑事訴訟,4/8要再調解一次,
如果再不成功當天就直接就開刑事庭。
小妹想請問大家,
兩次調解時,對方保險最多只願意賠償我們50萬元(已加上精神賠償),
但我們細算,因當初醫生診斷至少需六個月的休養治療(需人照顧),看護費、看診
收據、換藥、添購輪椅以及柺杖等等的相關醫療器材費用,
加上因車禍導致的工作損失(車禍時,小妹還在念讀研究所升碩三,
學校也有TA、RA的工作,本來預計104年1月畢業,可是因為車禍受傷後只能臥床,
真的無法研究寫論文及口試,畢業時間又必須往後延),
再加上精神賠償,也不只50萬,以下為整理收據後的計算費用:
醫療費用:15萬 (皆有收據)
看護費:38萬 (住院10天加6個月看護)
薪資損失:43萬 (六個月的TA及家教,加上因延畢不能工作的損失
與之後還要開刀不能工作的損失,一年計)
精神賠償:100萬 (醫生說兩隻腳受傷皆不能走路的痛苦指數大於一隻腳)
後需醫療及後遺症:50萬 (已經六個月了,仍然只能坐輪椅,無法行動,
回診時醫生也無法確定到底什麼時候會好,
是不是會有跛腳的問題)
上述金額加起來大約250萬元,想請問大家,這樣的金額是否會獅子大開口?
本來精神賠償的部分還覺得可以有談的空間,
可是對方在這六個月的時間,除了受傷住院的時候來看過三四次,
回台北休養之後,打電話關心的次數大概就這麼一兩次,
每次問他關於保險理賠的事情,他也是都說不知道要直接問保險,
打給保險詢問,
保險除了星期一到星期五白天的工作時間外,其他的時間都不會處理case,
重點就是連工作時間也不曾接到他們的電話來要資料,
一直到第一次調解的時候才再跟我們要資料,
可是要了資料,第二次調解的時候,看都沒看仔細,
診斷證明書明明寫要專人照顧六個月,
可是看護費也只算了一個月而已的種種離譜行徑,
肇事者處理態度不好推三阻四,保險態度也不好,搞得心情真的很差,
可是我們又不想讓法官覺得我們在獅子大開口,所以真的很困擾,
希望大家可以給小妹一點意見,
讓4/8在調解還有開庭的時候可以更有方向。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3-24 15:47:00
你們提出來有理由就合理...法官就算認為你們大開口也頂多就你們多要的砍掉(民事部份)而已,不會因此減免對方的刑事責任...另外金額百萬建議委任律師協助吧..
作者: sincery (123)   2015-03-24 16:03:00
如果對方付不出你要的250可能直接坐牢對他比較輕鬆吧
作者: NTOB (zzzzZZZZ)   2015-03-24 16:03:00
貨車應該在公司名下 看時間也足夠讓肇事者脫產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3-24 20:13:00
我是保險公司理賠員聽到2.5M 我也不打算處理轉法務了除非社會矚目的CASE根本沒這權限 還是交給法院好了時間要花在處理能處理的事情上同樣的別說2.5M 1M妳都該請律師處理讓專業的來時間精力也不該浪費在自己處理不了的事情上這種金額除非肇事方不缺錢很不想要記錄不然都是民庭決勝負 談不出來 不用浪費時間 = =
作者: sincery (123)   2015-03-24 21:52:00
你們本身沒醫療保險嗎,我自己覺得你們要滿多的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3-24 22:13:00
有保險和對方無關還是可以要這部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3-24 22:14:00
本身醫療保險是另一回事 車禍受傷有時候真的會比死亡賠得更多...薪資損失一定會砍的 研畢這塊不是他該負責的精神賠償這點也會挨刀總之就是一個兩邊開始扯皮談價錢的過程 而且最重要的肇事責任好像並不是100%對方吧?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3-24 22:46:00
找律師吧,這種金額....
作者: sincery (123)   2015-03-24 23:23:00
我只覺的說你們有醫療保險的話,或許可以不要要求這磨多,樓上說的薪資精神賠償是會被砍的,畢竟你們也可能有肇事責任,法官應該不會直接判給你們250,我想順利畢業也不是確定馬上有工作吧,這算對方頭上,他會買單嗎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3-25 02:16:00
就是會被砍 醫療保險才要算入多少補貼啊 = =
作者: ixixet (= =)   2015-03-26 00:41:00
你們抬高->正常;對方砍價->正常。所以不希望吃虧,就要懂得把握資源、運用資料、求助專業。免得被拐…對了,通常調解過,且到刑事庭,還不附民或請律師,我個人會沒興趣。因為怕一字之差,到時候肇責等不如預期…尤其最近蠻常遇到檢座不起訴或緩起訴的,就是肇責… :(
作者: jumomo (豬爸)   2015-03-26 22:23:00
獅子大開口? 嗯 是的~ 要我就跟你上法庭~肇事責任又不一定全在我這邊 看鑑定報告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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