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後續賠償問題

作者: imagination (imagination)   2015-03-17 09:36:19
一、車禍發生日期: 3.1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行人 右側皆挫傷 脖子拉傷
對方:汽車 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險、不確定對方是否有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是在已經綠燈、走在斑馬線上已經過了1/2中線位置 突然眼角餘光發現左邊有一輛車
接下來就被撞倒了,對方闖紅燈 且車子急煞的位置剛好超過斑馬線,因為附近有警局
路人馬上叫警察來處理,送到醫院照X光後回警局做筆錄
六、問題:
因為從未發生過車禍,請問正常是對方保險公司還是他本人要跟我聯繫後續的賠償事宜?
因衣服弄破對方在警局外面要塞急診費跟衣服錢給我
我覺得當場拿錢很奇怪 我跟他說我明日還要去醫院複診會再跟他聯繫
且因為當時處於驚嚇狀態 身上很多大小瘀青沒有寫在診斷證明上
我可以跟他索賠除了醫藥費、往返醫院車資、請假工資外還有甚麼應該注意的項目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3-17 12:13:00
/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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