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在美國東西遺失還被說有恐嚇罪嫌疑!!

作者: Oxia (上進.添良。)   2014-12-14 08:33:29
事實經過:
各位前輩好!!不好意思擔誤大家寶貴的時間!!小弟想請教一些美國法律的問題!!
我是今年秋季剛到美國紐約州的留學生..住在學校宿舍..
最近因為在洗衣間掉了一件衣服..便用公告的方式..隔天衣服就回來了..
但校方宿舍管理人員卻說內容有讓人恐懼之疑(被告..坐牢)..
反而請警察來對我質詢問!!還抄下我的姓名等資料..
警察說會建檔在CAD (computer-aided dispatch)裡面..
但這只是很平常的資料建檔..要交給他上司看的!!
詢問當中..校方人員只是不斷告知小弟無權寫這些文字..警察甚至說了三次arrest..
而小弟也表達不滿..我才是受害者..為什麼要叫我來質詢..
並說我堅持警方也要對竊賊做質詢..但兩位校方人員及一位警察只是一直說..
是小弟不懂得尊重多元文化..可能是人家的家人不懂英文..以為那是回收的衣服”拿錯了”..
小弟說我只是要我的衣服拿回來而已..那裡頭有好幾件衣服為何就只拿一件?
我還說歸還衣服就不提告..我是要給他機會!!
不管小弟說什麼..甚至有幾次小弟反駁到他們無言以對..他們會愣一下..
然後又回到說我無權說那些文字!!
裡頭的內容條列如下..是他們直接指出說有恐嚇意味!!
1. 還我衣服..你不會被告(You won’t be sue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14 08:37:00
你也可以請三名律師......
作者: Oxia (上進.添良。)   2014-12-14 09:04:00
因為他們一開始也沒告知我請律師的事..我也搞不清楚就去了我是指要我帶證件去領衣服..然後警察已經在那邊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2-14 09:51:00
1.妳生氣該在美國諮詢律師對校方提告的可能2.妳先找校方不私下在公領域貼"公告"就沒事了妳不是代表"公"無權"公告"EX.你在這發問 類別用[公告] 我就把你丟到水桶去 = =3.妳無權要求警方怎麼對代拿走衣服的人4.你在紐約州不是台灣人家的檢警行使裁量權有種多了XD別把台灣那套微罪不舉只在書上沒被害人寬宥一定起訴的這積非成是的怪東西套用過去任何"疑似私刑"的行為更是不可
作者: Oxia (上進.添良。)   2014-12-14 10:06:00
因為我有先問過人員..他們說可以貼在佈告欄!!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2-14 10:09:00
妳是把內容拿給對方看 還是問妳要貼尋衣啟示 ?
作者: Oxia (上進.添良。)   2014-12-14 10:09:00
不好意思請教您..可是我只是叫他歸還..賠錢..跟送警方..
作者: Oxia (上進.添良。)   2014-12-14 10:10:00
並沒有多要求其他的啊!?賠錢也是遠低於市價..及購買價因為我之前丟掉了兩套也找不回來..只是想用tricky的方法其實很多的尋x啟事我看都貼很久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2-14 10:14:00
在妳"tricky"前請先洽當地律師 = =要求賠償與恐嚇常僅在一線之隔 不會劃線 就該找律師"tricky"的玩弄文字遊戲 是律師的工作不是妳的
作者: javabird (爪哇鳥)   2014-12-14 14:37:00
別把在台灣"得理不饒人"那一套帶到國外去, 在歐美國家罪犯都是有人權的,何況在未定罪前,人家不必受你的恐嚇威脅,能不能入罪不是你來決定的,所以你不能寫那樣的公告.
作者: jieluen (Omega)   2014-12-14 14:43:00
我在美國的學校校方有律師提供學生諮詢(費用已含在學費中),問問看你們學校是否有吧?先找律師問問後續該如何處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2-14 15:41:00
入境隨俗 與世推移
作者: Oxia (上進.添良。)   2014-12-16 03:43:00
謝謝各位前輩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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