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一些相關問題

作者: york3872000 (yorkchen)   2014-11-24 03:44:40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3/11/2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本人騎機車有受傷,對方開車沒受傷,我是後有到醫院掛急診
開立診斷證明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沒作筆錄,現場沒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基本強制險
對方說有保意外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我騎機車,對方開車,我們在同一方向,而這條路是一線道,對方行駛在我前方
當時路邊停了一台汽車,對方汽車被卡到,因此有停了一下來
我從後方過來,想從對方的左邊進行超車,而超車時我沒超過馬路的中線,所以超車當時我們在同一線道
我正要超車時對方打了左轉方向燈,要繞過那台車,但當時我已經在汽車左後方準備超車
而當時時速大約40
因此我沒打算讓對方過,因為我會來不及煞車,而對方在我超車到一
半時直接往左轉,我撞到他左邊前燈殼,所以當時我應該是已經快超過對方車時,對方才
左轉,對方開車,人無受傷,汽車有刮傷,我騎機車,車有倒,人摔落,手腳有擦傷及
挫傷
事後報警之後,對方說他有保險,保險公司會賠償,警察來時,他也有在警察面前說,
他會負責,但警察叫我們自己看能不能和解,他沒有說誰對誰錯
對方沒有打算叫我賠償他的車子,我的車子及醫藥費部分他是希望看保險能不能全賠,
他說他會跟保險公司說是100%他的過錯。
六、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基本上這樣肇事責任雙方大概是幾比幾?
保險公司是否可能因為對方說他100%他的過錯就直接賠償,還是要等30天後,判斷書下來
,才有可能賠償?
賠償金部分,我自己有大概估算了一下,可否請各位大大幫我判斷我這樣合不合理
車子維修金額(我是騎11年new fighter 車子部分右邊車殼全換,因為殼的部分,
在撞擊當下,就飛掉了,還有前面的殼,龍頭部分有歪,而其他小擦傷的地方我就
不打算求償)
我自己網路上找大概是14000,實際價格當然還是以車行估出來為主
物品損壞部分(衣服,鞋子小擦傷我就不打算求償,而牛仔褲破掉,一件4000元,
我剛買沒多久,但我沒保留收據,但這條褲子基本上店家都還有,所以可以查詢價錢,
安全帽有裂掉,大概買一年,一樣沒保留收據,但基本上店家也都還有,查的到價錢,
大約2000元
醫藥費部分(目前是只有急診費650元)
剩下的部分就是我想要看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不等判決書,直接賠償,或者是等30天後
,判決書出來後賠償
如果直接賠償的話我會跟對方說後續醫藥費部分跟他拿1000,然後交通費部分,因為
如果雙方沒簽和解書,我是不會修機車的,我自己上課都是騎機車通勤,如果改坐計程車
,來回大約600/一天,因為我家附近沒有直達學校的公車,平常都是桃園-台北通勤,
如果對方願意直接賠償,交通費部分就是從23號~簽和解書那天,一天600元。
那如果對方一定要等判決書出來,就是都照收據,我醫藥費多少就多少,
交通費幾天就幾天,還要另外算我出去的交通費(因為我不可能每天都只有上下課)
而其他精神損害費,有的沒的,我不會去跟對方拿,我上面金額加起來的話
直接賠償:14000+6000+650+1000+600元/1天交通費
等判決書出來賠償:14000+6000+650+後續醫藥費+600/1天交通費
想請問我這樣會算獅子大開口嗎?我認為我是真的把我用的到的
才列出來,其餘一些小錢,車子小擦傷,我都算了
我自己是希望對方直接簽和解賠錢,我不想要拖那麼久,很麻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11-24 04:36:00
機車不修而造成的交通費不可以算在裡面只能算機車維修的天數, 不願意修是你自己的問題如果只有保險賠償的話 通常不會有令人滿意的數字11年的機車算折舊殘值應該不到一萬了..你應該研究一下過失傷害~
作者: york3872000 (yorkchen)   2014-11-24 05:02:00
Iscu大大,抱歉讓你有誤會我是2011年的fighter的車想請問因為對方如果不賠,維修費部分我付不出來因為我是學生 沒什麼經濟能力,因此要等對面錢下來才能賠償 ,並不是我不修理,這樣無法申請交通費嗎
作者: a578978 (記事本)   2014-11-24 07:29:00
對方駕駛算是很負責了,連相關肇責都還沒出來就寧願承擔自己是100%的錯誤,其實超車應該保持安全間距,以及該路段是否為雙黃線?且你提到說他本來是你的前車,而你為了超車在同車道上與他並行,是否也有相關責任,這很多方面都是可以有爭議的,但是如果是我主觀去看的話基本上我會覺得這是後車撞前車,你的肇責應該會是最大甚至可能是100%,不過要是你真的想要多要一點的話,朝過失傷害下手吧!我應該站內信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1-24 07:43:00
說真的,單從前後車應負行車責任來看,建議原PO別那麼樂觀建議先去看看交通安全規則,有關於超車應注意事項....這種交通費算法,放個半年就可以牽一台新競戰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1-24 10:17:00
租台機車都比較便宜 有啥理由讓你從自己騎機車升級坐別人替你開的計程車 ?且交通費應該只計算實際上在修車的時間沒和解也可以先修 不先修沒車用是你的問題對方不用賠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1-24 10:57:00
可以請對方問保險公司是否有配合的車行,有的保險公司有配合車行可以先修,費用直接跟保險公司請款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11-24 11:02:00
剛車禍的時候說一定會負責, 賠錢的時候說不是他的責任 y十個裡面有九個 ... 你還是去研究過失傷害吧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1-24 14:10:00
對方應該是保額夠~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了照你的敘述 對方全責也不太可能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4-11-24 14:34:00
機車每年折舊率若用53.6%計算,修車費用14000*(0.536)^3約回2155.87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1-24 14:39:00
說真的,這種後車,個人認為保險公司應該會先砍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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