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計程車乘客開門撞倒騎士之賠償問題

作者: emissary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4-08-09 02:22:04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4/8/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計程車司機、乘客均無受傷
機車騎士左前臂及右大腿挫傷,有至醫院驗傷、開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騎士、計程車司機及乘客均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騎士及計程車司機均有強制險,計程車司機的保險公司有連絡騎士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發現場沒有紅綠燈,地面有標線,計程車當時停在機車道上,幾乎佔據整個車道
騎士見狀,只好選擇由計程車右方放慢速度通過,但乘客卻突然打開右後車門
騎士反應不及因此撞上計程車右後車門,連人帶車摔倒在路邊
經警方後來酒測,三方均無喝酒
六、問題:
各位版友好,小的已經爬過文
這種情形應該是計程車與乘客的錯,二者均可為求償對象
二者均表示會負責賠償,但是不知道應該分別向二者求償多少為恰當?
1、人身傷害部份:騎士傷勢為手臂擦傷與大腿瘀血,醫藥費目前是一千二
2、物品受損部份:
機車損害為後照鏡及車身有刮痕,由於功能正常,故沒有維修
打算就刮痕損傷直接請求一千二
安全帽右側有刮痕,機車手套有部份破損,聽說安全帽撞擊過後要換新的
安全帽原價一千多,手套三百多,打算一併請求一千元
3、薪資損失部份:小的目前是學生,沒有因此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
4、精神損害賠償部份,要求償多少是合理範圍?
母親認為這部份至少五千,請問版友就本案而言,五千合理嗎?有太多或太少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8-09 03:41:00
當下都嘛是說會負責..等到要討錢的時候就一堆理由 跟你保證
作者: emissary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4-08-09 06:49:00
只是想知道合理的求償價格,若對方屆時連一點錢都囉唆,我自身有保險不缺醫藥費,會直接告過失傷害也想不和解了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09 17:44:00
超車沒有人從右邊超...
作者: emissary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4-08-09 17:52:00
左邊就是快車道,我擔心司機突然轉頭回快車道才從右邊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8-09 18:00:00
計程車停在那邊 應該是穿越 不是超車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09 18:26:00
肇事責任是在對方這點不用贅述,但不少機車族愛從汽車右邊鑽,甚至也不管汽車已經靠右,且打了右轉方向燈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14-08-09 18:29:00
慰撫金如果在民事上請求也是要提出相關事證。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8-10 09:10:00
您列的東西,就是事證方向,不能工作的薪資收入損失,就醫費用..事證就是把那些項目具體化,量化成金錢讓法官考量應賠償金額當然每個人不會都一樣,薪資條,勞保的投保資料,醫院費用收據診斷證明,一般療養所需費用啥,漫天喊價,就地還錢...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8-10 09:26:00
撫慰金就隨便開阿 和解失敗就給法官決定值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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