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高鐵延遲導致上班遲到造成個人損失

作者: love5203300 (elaine)   2014-08-09 01:30:49
事實經過:
8/4 預計7:17從嘉義高鐵上車,原本
8:30會到台北。上班是10點,時間綽綽有餘,但那天高鐵延遲125分鐘,害我上班大遲到,扣
全勤跟遲到罰錢。
問題:
高鐵的賠償只有退費或換票,但是因高鐵延遲造成的個人損失需自負,這樣合理嗎

雖然是少少的三千塊,但是對我而言也是一筆不小的錢,有辦法跟高鐵索賠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ries0419 (賣菜的大嬸說我帥)   2014-08-09 01:56:00
理論上不行,規章裡面應該都有辦法和說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8-09 02:10:00
理論上可以 不過很少人花錢去跟高鐵台鐵打官司台鐵高鐵用鐵路法來當免死金牌 訂出一套賠償規則民法654條規定 旅客運送人對於旅客因運送所受之傷害及運送之遲到應負責任。高鐵主張 鐵路法是特別法 應該優於民法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8-09 02:15:00
你可以索 但是他不會賠 除非去訴訟...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8-09 02:16:00
而高鐵局表示 「鐵路運送規則」是一種簡要約定,並不消減《民法》給予民眾的權益,消費者若不同意「簡要規定」的內容可依《民法》向法院提出訴訟,主張權益。所以 你還是要提起訴訟來求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09 02:55:00
可以看能不能弄到一張免錢車票比較實際一點...當高鐵掛點時,你可以選擇包直升機直飛台北.....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8-09 18:58:00
這樣要是出啥包停駛半天 全車都能索賠一日所得了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09 20:33:00
如果是公務行程的回程 可以和公司建議不算遲到等 試看看
作者: lukasformac (dki )   2014-08-10 13:35:00
不懂某樓的「理論」哪來的,鐵路法46條明文說可以求償,另外依民法定型化契約顯失公平者無效,預先約定免除損失賠償責任,實務上認為是顯失公平,無效。因此可以依民法求償。但建議跟高鐵反應看願不願意賠,或許小額個案他願意賠,幾千塊打訴訟不太值得。另外...高鐵是公司,關關於契約的事,高鐵局(行政機關)說的話聽聽就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8-10 13:51:00
求償是一回事 能求償多少是另一回事說要求償車票以及另外支出到目的地的費用是合理的但是說要求償因為錯過高鐵而造成的個人機會損失就難說了要高鐵負擔這些有點超過
作者: love5203300 (elaine)   2014-08-10 22:51:00
高鐵不願意賠償,只願意送小禮物,…我回:我不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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